| 發布日期: 2009-02-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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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醫生認為,如果一定要把看病說成是消費,這究竟是患者拿自己的生命讓醫院來消費呢,還是醫務人員用自己的健康和生命讓患者去消費呢?顯然,這是一種不確切而且十分有害的定位。 醫藥如何分家? 在“齊二藥”案的審判過程中,醫院加價銷售藥品的現象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這一現象的背后,是我國醫療衛生體系中多年采用的“以藥養醫”的體制:在醫療服務和診斷費用很低、政府投入不足的情況下,用藥品銷售差價來維持醫院的運轉。因此,“現在醫院的定位很尷尬,事業單位不叫事業單位,企業又不像企業。說是事業單位,可職工的工資不保,要自己養活自己。醫院院長要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在經營而不是承擔社會責任上。”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胡善聯認為,“我們強調醫院的公益性,但同時在新醫改方案又明確醫院的獨立法人制度,這兩者是矛盾的,如果是獨立法人制度,是企業的規則,那么它一定要以盈利為中心,公益性就很難落實。” 因此,在近些年圍繞著醫改方案的討論中,很多人呼吁取消“以藥養醫”體制。但如果實行“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價,醫院將很難生存。根據新醫改草案,為彌補公立醫院“醫藥分開”后的虧損,擬通過設立藥事服務費、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方式來彌補醫院的虧損。但也有很多人擔心,醫療服務提價后,醫藥費用卻降不下來,病人的負擔將更為沉重。 有醫院的院長告訴記者,目前中國醫藥價格體系嚴重扭曲,診斷只收幾塊錢,很多大病的手術費只有1000元左右,醫生的專業價值嚴重被壓抑,醫生收紅包、開大處方就是這種扭曲造成的,只有醫生的正當勞動價值得到補償,才能保護醫療行業提供者的權益,這實際上也是維護患者權益。 而政府之所以允許醫院加價賣藥,是因為政府的公共衛生投入嚴重不足。 據媒體披露,目前財政撥款占醫院收入的百分比全國平均是5%左右。衛生部2008年5月公布的《2008年中國衛生統計提要》顯示,在2006年的衛生總費用中,政府衛生支出占18.1%,社會衛生支出為32.6%,個人衛生支出是49.3%。而在1980年,這三者的比例依次是36.2%、42.6%和21.2%。在衛生籌資與分配公平性評估排序中,我國在191個成員國中倒數第四。 不少學者認為,政府投入趨于萎縮,個人承擔的衛生支出陡然上升,是“看病貴”和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2009年1月16日在博客上發表《公立醫院改革如同雞肋?》,文章認為,“政府財力已經具備非常重要,是實行有效的醫改最重要的保證。” 而政府投入的增加顯然也不能包治百病,目前醫院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還包括:醫院自身的人事問題,院長沒有人事權;分配機制上,工資體制改革沒有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人才流失嚴重;醫院定位不清,公共衛生服務如傳染病防治、“無主病人”的救治等費用都由醫院自己埋單,加重了醫院的經濟負擔;藥品流通體制不暢,在藥品集中采購問題上,醫院沒有決定權,而招投標的藥品價格往往高于市場的零售價格,不僅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也成為滋生腐敗的死角。 站在新醫改門檻上的醫院,到底該何去何從呢? (本刊記者 趙靈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