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9-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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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醫管發〔2012〕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部屬(管)醫院,各軍區、各軍兵種聯(后)勤部衛生部,總參管理保障部、總裝后勤部衛生局,總后勤部直屬衛生單位: 按照深化醫改和公立醫院改革的有關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醫院認真組織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積極開展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活動,軍隊醫院積極開展對口支援西部地區縣醫院工作,進一步加強對西部地區的支援力度,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明顯提升,農村群眾看病就醫的可及性不斷增強。根據國務院《“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國發〔2012〕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要求,為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進一步提高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對口支援工作的原則要求 二、推動三級醫院與縣級醫院建立更緊密聯系 (二)實行管理人員雙向掛職。支援醫院要選派有豐富管理經驗的醫務人員到縣級醫院任院長、副院長或科室主任、副主任。要在提供技術幫扶的同時,幫助受援醫院完善管理制度,規范醫院管理。縣級醫院要選派業務骨干和管理干部到支援醫院相應科室和部門進修、學習或掛職,支援醫院要給予大力支持。 (三)積極開展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縣級醫院開展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危急重癥病人的救治,以及疑難疾病接治轉診。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要建立分工協作機制,逐步形成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急慢分治的就醫格局。 (四)探索建立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合作共贏的機制。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可以通過建立醫療聯合體、醫院集團、托管等形式,探索建立相對緊密的關系,促進形成縱向聯合體和責任共同體,增強農村群眾對縣級醫院的認可度,提高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整體效率,形成優質醫療資源流動下沉的長效機制。 三、全面提高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 (二)提高縣級醫院的醫療技術水平。支援醫院的派駐人員要在受援醫院參與門診與病房排班、值班等工作,積極推廣應用適宜醫療技術,為當地群眾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派駐醫務人員可以在具備條件的受援醫院開展本醫院和受援醫院經批準開展的適宜醫療技術和手術。支援醫院通過手術示范、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等方式,提高受援醫院醫療技術水平。 (三)做好縣級醫院人才培養工作。支援醫院和派駐醫師要通過組織查房、手術示教、疑難病例和死亡病例討論等形式,以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途徑,提高受援醫院醫務人員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結合縣級醫院骨干醫師培訓項目,受援醫院可以選派醫療團隊到三級醫院進修培訓,三級醫院要實行“團隊對團隊”的導師制方式,培訓受援醫院的骨干人才。 (四)積極推進遠程醫療工作。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要建立完善遠程醫療系統,開展遠程會診、遠程診斷、遠程病理、遠程教育、遠程培訓等,特別是要開展疑難危重病例遠程會診。要制訂完善遠程會診的制度規范,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步成果,充分發揮優質醫療資源的輻射和帶動作用。 (五)提高縣域中醫藥服務能力。在對口支援中醫院和綜合醫院中醫科工作中,要積極利用當地中醫藥資源,充分發揮中醫簡便驗廉的特點和優勢,提高辨證論治水平和中醫臨床療效,促進中醫藥進基層、進農村,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水平的中醫藥防病治病服務。 四、做好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相關工作 五、進一步加強對口支援工作的組織管理 (二)加強對口支援的經費保障。按照政策規定,政府負責醫院支農等公共服務的政府投入。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保障醫院開展對口支援所需經費,并逐步提高標準。 (三)完善對口支援管理。要建立對口支援工作責任制和激勵約束制度、會商和協調制度、信息報送和分析通報制度、督導檢查和評價制度等。三級醫院醫務人員在縣級醫院工作滿3個月,縣級醫院醫務人員進修6個月及以上,經考核合格者,視為全年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達標。要充分利用城鄉醫院對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統和衛生部網站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信息查詢窗口,對對口支援工作進行精細化管理。 衛生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總后衛生部 2012年9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