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10-2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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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日前在京舉行全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會議。衛生部部長陳竺在會上指出,要構建適應深化醫改新形勢的藥品集中采購新機制。 醫院是我國藥品的主要銷售渠道,且長期以來藥品由單個醫院分散采購。針對藥品生產、流通秩序混亂,藥品價格虛高等問題,有關部門從2000年開始在全國推行以地(市)為單位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 之后的2010年7月,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又聯合印發《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辦法》,全面推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而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在保證臨床用藥質量、降低藥品價格、規范藥品流通秩序、推動醫藥產業優化整合、遏制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王列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全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會議傳達的主要信息就是要進一步落實2010年的藥品集中采購政策。” 藥品集中采購的政策遞進 記者:我國在藥品集中采購方面都推行過哪些政策?效果如何? 王列軍:我國開始全面推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是在2001年,實際上這是上一輪醫改提出的一項改革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爭議不斷,利益博弈不斷。但這項政策還是一直堅持了下來,世界衛生組織也認為這一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確的。 而2010年開始全面推行的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集中采購正是針對前期出現的問題進行的一個較大的制度調整。網上集中采購相比之前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有著很大的改進。兩年多來,制度運行相對比較平穩,各方的滿意度也比以前高了。 相比之前,網上集中采購更加強調政府主導。一是政府加強組織領導,二是由政府建立非營利性采購交易平臺,三是政府要對采購交易全過程加強監管。這其中的核心是建立非營利性采購交易平臺,由政府出錢建平臺,一改之前的大多依賴中介組織的平臺,且不再向企業收費,更易于監管。 此外,之前大部分地區的藥品集中采購是以地級市為單位的,而網上集中采購實行以省(區、市)為單位,這對于實現藥品價格的統一、降低企業參加采購的成本和便于監督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另外,從名稱上來看,也不再單一強調“招標”,更強調“集中”,更加實現了集中采購方式的多元化,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直接采購等。而實現網上采購的方式,相比之前采用的網下人工操作,更加提高效率,有利于監督。 激勵機制不順是藥品集中采購最大問題 記者:目前我國的藥品集中采購面臨最大的問題是什么? 王列軍:要進一步改革完善我國的藥品采購體系,我們首先要問,藥品采購的目標是什么?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說法,是以最低采購成本獲得足夠數量的、滿足日常病患需要的、費用效果比最好的基本藥品,選擇具有質量保障和及時供貨能力的供應商,形成能夠有效管理和監督采購各方行為的藥品采購系統。簡而言之,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好的藥品。 但是,我國的藥品集中采購是在藥品生產流通秩序混亂、醫療機構補償機制不合理(主要是“以藥養醫”)的情況下開始實施的,再加上一些配套政策設計的問題,各方都希望藥品價格高,從而獲利更多,而不是降低采購價格。 也正因為如此,我國的藥品集中采購在一開始幾乎是強制推行的,也背負著規范醫療機構購藥行為、整頓藥品流通秩序、規范藥品價格、降低群眾醫藥費用等多重使命。因此,我國的藥品集中采購從一開始就是在激勵機制不順的情況下推行的,這是最大的問題,也是至今也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 當然,我們也看到,隨著新醫改的推行和一些配套政策的完善,這一局面正在逐漸發生改變。 未來藥品集中采購形式應多元化 記者:在完善和改革我國的藥品采購體系方面,您有何建議? 王列軍:如果醫院的藥品加價能夠完全取消,或者改變支付方式,那么藥品就會變成其成本,而不再是賺錢的工具,醫院就會有動力采購費用效果比最好的藥品;如果藥品采購能完全實現量價掛鉤或單一貨源承諾,那么供應商也愿意以更低的價格供應藥品,這就實現了集中采購的初衷——規模效益。 在這些改革實現以后,藥品采購中的激勵機制理順后,我們的藥品集中采購可以實現更加多元化,除了政府組織的集中采購外,也可以允許醫院自愿聯合組織集中采購,允許中介組織的參與,更加促進藥品采購的專業化,政府做好監管即可。 實際上,這是2001年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提出過甚至倡導的政策設計,但由于醫藥體制的其他制度導致激勵不兼容,沒有能夠推行下去。而當新醫改改變了這些有問題的體制以后,我想藥品集中采購“背負”的使命就不會這么多,政府的壓力也不會那么大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