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3-01-2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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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做好管理服務。各地區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兼并重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加強信息披露,防控內幕交易,防范道德風險。鼓勵外資以參股、并購等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加強外資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維護國家安全。對達到經營者集中法定申報標準的企業兼并重組,要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各地區要加強對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服務,研究制定推動本地區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意見,把兼并重組與企業改制、管理創新、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等結合起來。拓寬企業兼并重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公共服務平臺。推動企業兼并重組中介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發展,重點引進和培養熟悉企業并購業務,特別是跨國并購業務的專門人才,積極為企業提供市場信息、戰略咨詢、法律顧問、財務顧問、土地估價、資產評估、產權交易、融資中介、獨立審計和企業管理等中介服務。認真做好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工作,加強宣傳引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