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3-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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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3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了具體實施辦法,在準入審批、稅收價格、醫保定點、土地政策等方面都作出了規定。可以說,促進社會辦醫發展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下一步改革關鍵要做到“四放寬一簡化”:一是放寬舉辦主體,促進舉辦主體多元化,擴大境外資本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的范圍;二是放寬服務領域,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三是放寬大型設備配置;四是放寬人才有序流動條件,推進醫師多點執業。“一簡化”就是要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要清理各種阻礙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的不合理規定。同時,要加強監管,對違法違規的醫療機構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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