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5-1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評估組表示,對現有監測數據的深度分析與整合研判仍比較缺乏,對疫情發展的國際和國內輿情監測網絡仍需進一步強化。 目前,不同部門之間的信息收集和報送的內容與標準相互交叉和不盡一致,給地方工作造成困難并增加了行政成本。 評估組介紹,我國已經建立了疫情直報系統等疫情監測的信息體系,但中國疾控中心和各級醫療機構之間尚未建立信息的互聯互通與共享機制,特別是縣一級的基層單位,數據收集和報送體系建設薄弱,造成了決策和指揮基本都是單點操作,沒有形成網絡化和信息化,削弱了其對應急決策的支撐作用。 啟動公共衛生改革頂層設計 上述報告認為,在甲流感防控過程中,以共同負責、部門聯動、協調溝通為主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這一機制也因尚無明確具體的法律法規支撐,在地方層面的具體實踐中存在著權威性不足、職責不夠明確、決策協調力度不夠等局限性。 “同時,在地方層面如何充分發揮好原有常設應急體系(如各級政府及部門的應急管理辦公室)的作用,處理好其與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下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關系等,也都是我國此次甲流感防控過程中暴露出的亟待解決的問題。”報告說。 評估工作組和專家顧問組建議我國建立常設的跨部門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把聯防聯控這種創新的工作機制與現有的應急管理體制進行有機結合,使目前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成為應急指揮部的一種專門的決策與協調機制。 報告建議,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由其擔負召集人的職責,提供相關的業務指導與專業協調服務,并接受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的工作指導。根據不同程度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確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響應級別和組織形式。 報告建議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中央與地方或上級與下級間的應急管理各環節的權限與操作規范,適度下放有關疫情和事件的發布權,進一步增強疫情應對措施的及時性、針對性和靈活性。 同時,盡快修改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條款及其實施細則,全面修訂國家流感大流行準備與應急預案,制定新發傳染病應急預案,規范應對新發傳染病的普遍性措施和流程。 報告修改和完善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以便能夠對甲流感以及其它類型的疫情進行可上可下的規范性管理;進一步修訂已有的衛生部門流感大流行預案,逐步建立國家層面全方位、網絡化和協同化的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體系。各級政府應結合新醫改,制定切實可行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投入機制、儲備機制和資金補償機制。 報告建議以新醫改為契機,進一步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完善商業醫療保險機制,提高重大傳染病醫療保障水平。盡快在省市地方政府層面建立符合醫改政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資金投入和補償機制,包括預付資金保證,確保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不受資金短缺的影響,保障各主體在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過程中的投入能夠得到合理補償。 “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同時,建立資金投入和補償的跟蹤與監督機制。”報告同時建議對各級地方政府甲流感財政投入情況及相關醫院、疫苗企業等資金補償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察,提升政府公信力。 報告建議根據新醫改的要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能力建設,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學校、大型建設工地、重要交通樞紐等薄弱環節的衛生監測與防控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對各類學校衛生宣傳與教育投入力度,理順學校公共衛生管理機制。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醫療基礎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在加強基礎醫學領域研究的同時,加大對前沿領域研究的投入力度。 曾光對記者表示,我國傳統的公共衛生觀念要更新,應面向未來,明確公共衛生的任務需求,啟動公共衛生改革的頂層設計,繪制公共衛生改革的路線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