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5-3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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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國家發改委在安徽合肥召開有關低價藥價格座談會。在本次座談會上,低價藥如何通過招標進入醫療機構銷售,是代表們最為關注的問題。 5月8日,發改委公布低價藥品清單,將化藥日均費用3元以下、中成藥日均費用5元以下的530個品種納入其中。在標準范圍內,這些藥品由生產企業自主定價。 在本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再次強調,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要于7月1日前公布本級定價范圍內的低價藥品清單。而低價藥采取何種采購方式進入醫院,是能否避免“低價藥消失”的關鍵。 據記者了解,在本次會議上,低價藥目錄內獨家品種的地位得到了明確,兩者可以兼得;低價藥對于目錄的退出機制,各地物價部門依然不知如何操作。而招標的方式依然需要衛計委和發改委進行協調,沒有統一的規定。 招標方式仍待討論 據業內人士透露,衛計委與發改委對招標采購的態度仍然存在分歧,發改委傾向于直接掛網,而衛計委則更愿意選擇招標方式。 2014年5月初,衛計委開始對低價藥采購辦法向地方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要在基層實行統一的集中采購、集中支付,而在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則由醫院與生產企業直接議價成交。 然而,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對低價藥的招標卻態度明確,希望直接掛網,由生產企業與醫院談判形成價格。 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告訴《醫藥經濟報》記者:“保護低價藥不僅僅要靠低價藥目錄,招標采購環節也要跟上,如果招標環節沒有調整,就很難保護低價藥生產企業的積極性。” 在本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低價藥政策已經得到國務院領導的批示,要求各部門積極配合。”目前來看,衛計委的招標方案還沒有針對低價藥進行調整。 一位藥企政府事務部人士表示:“由于此項政策未明,所以各企業都在觀望,包括是否提價、如何提價等策略都要在該項采購政策出臺后才能制定。” 低價藥仍含獨家品種 對于進入低價藥目錄的獨家品種是否還可以保持其獨家品種的地位,也是業界關注的焦點。一位與會人士透露,對于低價藥中的單獨定價品種,國家發改委仍然保留其身份。 在此次座談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指出:“不會取消其單獨定價資格,其零售價可在標準范圍內自主決定。然而,醫院是否認可單獨定價身份則是醫院和生產企業談判的結果。” 據記者了解,通常專利、原研及少數首仿品種為單獨定價品種,在最高零售價上與國內其他生產企業保持一定的價格差,而且在藥品招標中可以被劃分到較高的質量層次,獲得高質量得分,能夠維護其自身的價格體系。 有資深人士認為,現在招標政策還未明朗,但是部分省份已經明確只對經濟技術標(即質量評分)進行評審,進入低價藥清單的單獨定價藥品將享受低價藥與單獨定價雙重利好。 不過,一位外資藥企政府事務部人士表示:“關鍵在于招標環節是否有資質,盡管最后要到醫院去議價,醫院也比較認可我們的品種,這對我們來說是優勢。” 據記者了解,目前不少省市都陸續推開低價藥品種遴選工作,外資藥企的產品在低價藥目錄中也榜上有名。廣東、吉林兩省快速公示其清單品種,其中,部分單獨定價品種,如阿斯利康的布地奈德噴霧劑、葛蘭素史克的倍氯米松氣霧劑等品種也位列地方低價藥清單中。 退出機制疑問最多 對于各省物價部門來說,最大的疑問依然是低價藥的退出機制。在目錄發布之初,發改委也在此基礎上擬建立低價藥品清單進入和退出機制,即針對日均費用因成本、用量等發生變化,對符合標準的品種,及時納入清單,而對突破低價藥標準的品種,則要及時使之退出。但是,動態調整的實施細則仍沒有落定。 此前,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郭劍英告訴《醫藥經濟報》記者:“對于低價藥目錄的進入和退出,確實需要建立一個機制。例如,可以一年為周期,按照化藥日均費用3元以下、中成藥日均費用5元以下的標準進行調整。” 不過,該機制具體以什么樣的方式運行,依然沒有明確的答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在會上并沒有對此作明確的表態,僅表示,在7月1日之前各地會公布地方低價藥清單,退出機制等待清單公布之后再詳細考慮。 對于進入和退出機制,應該從頂層設計上予以解決。藥品生產企業如何退出該目錄成為各地方物價局負責人討論的焦點話題。部分省份物價局負責人表示,企業的產品符合標準,也提出退出,但是地方物價局不知道如何應對,退出的究竟是企業還是品種,藥品退出后,如何定價;藥品因成本退出,成本是否需要重新測算等等,都是難解的問題。(賈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