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7-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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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青島率先在全國試水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9.73萬人次享受大病醫療救助,救助金額合計2.59億元,重特大疾病患者醫藥費用負擔大大減輕。 今年年底前,青島市納入救助范圍的特藥、特材種類擴至26種,更多重大疾病和罕見病患者將獲救助。 得了大病“看不起” “媽,就是借錢、賣房子,這手術咱也得做。” “借了錢咋還?賣了房子住哪?” 2009年,61歲的汪慧珍(化名)被確診患上帕金森氏病,四年多來,上述對話時常上演—因為近30萬元的手術費實在是“湊不夠”。“拖著,吃點便宜藥維持現狀”,是唯一能做的。 汪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 在福州南路社會保險大廈醫療保險大廳內,工作人員時常會接觸到為治病而借錢甚至賣房的患者。“考慮到將來還有償還能力,年輕一點的(患者)有的借錢治病,有的則是賣房子,年齡大的多是花光積蓄就不再接受治療。”一包姓大廳業務人員嘆氣道。 據介紹,目前我市已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無縫隙”覆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農村居民均有相應基本保障。此外,我市還分別建立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補助制度。民政部門2012年也建立起針對城鄉困難居民的大病醫療“特殊救助”。“全覆蓋”的醫保制度為何仍難對大病、罕見病患者雪中送炭? 治病貴,治大病、罕見病尤為貴。以針對HER2陽性乳腺癌的靶向治療為例,一年的醫藥費約35萬元。再如罕見病BH4缺乏癥,根據患兒BH4缺乏程度不同,每年服藥費用約十萬元。“對大病的解釋,國際上有一種衡量標準,即‘災難性醫療支出’,是指一個家庭的醫療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過40%。據此,即便一個有穩定收入、有相當積蓄的家庭,也會因‘災難性醫療支出’而陷入困境。”市社保局統籌辦一負責人介紹,我市做過一項調研顯示,全市參保的“重負”患者中,有50%患者及其家庭是因單一藥品或藥材導致負擔過重,而這些藥品或藥材多數未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救助突出“重急” 在這一背景下,2012年我市出臺《關于建立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及細則,并于7月1日起在全國率先試水。該制度針對重大疾病、罕見病參保患者所發生的大額醫療費,在醫療保險管理平臺上,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導,引入多方資源,實施項目管理,進行多渠道補償救助。 根據制度設計,我市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包括基本醫保統籌范圍外救助、范圍內救助和特殊救助三個方面。其中,以范圍外的特藥、特材救助最有特色。 特藥救助,是對因患重大疾病或罕見病,臨床使用費用較高、療效顯著且難以用其他治療方案替代的特定藥品。經論證后,對符合條件的參保患者,按最高費用限額內個人自負費用的70%予以救助;特材救助則是對因患重大疾病或罕見病,臨床使用費用較高、療效顯著且難以用其他治療方案替代的特定醫用材料,經論證后,對符合條件的參保患者,按最高費用限額內個人自負費用的70%予以救助。“特藥、特材救助都是針對重大疾病和罕見病的救命藥材,最能體現這一新政救重、救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據了解,目前我市已有8種特藥、1種特材納入首批救助范圍,涉及慢性髓細胞白血病、乳腺癌、肺癌、腎細胞癌或胃腸間質瘤、BH4缺乏癥、帕金森氏病等重大疾病和罕見病。“特藥、特材救助不設定起付線,符合條件即可獲得救助。統計顯示,特藥救助施行一年后,用藥的大病、罕見病患者全部存活。”統籌辦負責人透露說,年底前,納入救助范圍的特藥、特材種類擴至26種,更多重大疾病和罕見病患者將獲救助。 “多方共擔 競價談判” 去年10月25日,汪慧珍在北京天壇醫院接受了腦深部電刺激療法刺激器植入手術,原本需29萬元的器材加手術費,個人只負擔了5.8萬元。 為她實現“花小錢”治大病的,是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采取的多方共擔、談判競價機制。 記者獲悉,目前外地城市解決大病患者負擔過重,多是使用醫保結余基金,對醫保范圍內自負大額醫療費給予二次報銷。我市利用醫保管理平臺,以適量的財政投入作籌碼,政府部門、企業、慈善機構及參保患者共同分擔醫療費用。同時,通過談判機制,將尚未納入醫保范圍的部分科技含量高、療效確切的新藥和醫療器材(技術)納入醫保支付。 “圍繞價格、贈藥、服務等方面,我們與企業全方位談判。”統籌辦負責人說,除對特藥、特材本身降價讓利外,作為制度準入條件,藥品企業還要拿出部分資金,用于改進患者服務、用藥隨訪、治療輔導等。 兩年來,高值藥品借助醫保平臺讓許多患者重獲新生。其中,特藥救助項目共救助病患1000余人次,人均費用負擔額2萬余元,參保患者負擔大大減輕。以赫塞汀為例,目前治療乳腺癌HER2陽性患者最有效,單支注射劑售價2.45萬元,患者一年藥費在35萬元左右。“我們在適當降低藥價的同時,采取買6贈8的措施,現在患者一年用藥自負費用約為4萬元。”赫賽汀藥劑供應企業青島辦事處閆經理說。 特藥實行預算管理 大病醫療救助涉及巨額醫療費用支出,在臨床醫療評估、醫保資質認定、信息統計錄入過程中均可能存在風險。為此,我市建立了包括責任醫師、準入條件、定期復查、限定人次和資金管理、信息錄入管理、全程風險監控等在內的全面的風險控制機制。 “我們在全市有關定點醫院確定了近200名責任醫師,并向社會進行公布。只有經責任醫師診斷確認的相關病種的患者,憑責任醫師出具的病歷、處方,使用的相關藥品才能納入救助。同時,對已享受救助待遇的患者,在診療過程中責任醫師要實行再評估,確定應用療效以及是否適合繼續使用特藥特材。”統籌辦負責人表示,責任醫師制度的建立,確保了救助基金的合理支出。 納入救助項目的特藥、特材價格昂貴,如何確保有限的救助金用在最需要、最合適的患者身上?在我市目前唯一一家特供藥店,周店長的一番介紹打消了記者的顧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