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3-03-2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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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GSP致成本激增,經營業績能否同時提升仍未知 新版GSP從今年6月1日實施,對于藥品流通企業,新修訂的藥品GSP按照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從藥品經營企業的人員、機構、設施設備等質量管理要素的各個方面,對采購、驗收、儲存、養護、銷售、運輸、售后管理等環節都作出了新的規定。而新的規定,新的要求,對藥店來說也是新的挑戰。 首先是人才需求的挑戰。新版GSP規定對從事中藥材、中藥飲片的驗收、養護、收購等工作的人員,都要求有不同的藥學專業技術職稱。這樣的規定,無論是醫藥公司還是連鎖藥店都難以完全滿足,而且技術人才還會提升企業的經營成本。 此外,新版GSP還要求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需具備執業藥師資格,并統一規定“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應當配備執業藥師”,在如此嚴格要求下,很多零售藥店法人就得易人了;而且,目前我國分布于藥品批發、零售領域的執業藥師,難以滿足全國42萬多家零售藥店的需求。未來執業藥師必然看漲,未來對于藥師在崗必然越查越嚴,勢必會淘汰一批藥店。 筆者認為,新版GSP揭示了未來藥店的競爭就是專業人才的競爭,尤其是筆者提過的四師(藥師、醫師、營養師、美容師)的競爭。要想不被淘汰,就得抓緊通過社會力量、高校、內部培訓、內部激勵等方式,實現四師培養。 其次是設備與場地要求的挑戰。新版GSP規定經營中藥材、中藥飲片應當有專用的庫房和養護工作場所,直接收購中藥材的,應當設置中藥樣品室,還要求庫房有自動溫度濕度檢測調控系統。這對于醫藥公司和連鎖藥店,都是較高的要求。目前很多藥店沒有經營中藥的專門庫房,更沒有養護場所。 對于中小連鎖和醫藥公司而言,部分無力滿足條件的,或將導致新一輪藥店的兼并重組。而連鎖藥店若想長期經營下去,就得按照新版GSP要求,進行相應的整改和升級。選擇提升,就意味著經營成本繼續攀升,不提升硬件,意味著淘汰出局;而選擇了提升硬件后,經營業績、管理水平、客戶忠誠度等一系列的結果能否得到提升,卻還是未知的。 筆者認為,在讓藥店因適應新版GSP而大幅投入成本的同時,相關部門可適度放開對零售藥價的限制,或者實行價格雙軌制,明確告訴顧客質量保證、管理嚴格的藥店可以適當調整價格,因其符合管理規范,抑或是國家對正規經營企業提供補貼或者減稅;還可以通過媒體傳播,告知消費者新版GSP過關的企業質量有保證。藥店自身也可投入多元化經營,通過經營高端非藥品類,提高營業額。 “在讓藥店因適應新版GSP而大幅投入成本的同時,相關部門可適度放開對零售藥價的限制,或者實行價格雙軌制,明確告訴顧客質量保證、管理嚴格的藥店可以適當調整價格,因其符合管理規范,抑或是國家對正規經營企業提供補貼或者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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