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8-0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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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藥股份所屬分公司哈藥集團制藥總廠和哈藥集團制藥總廠制劑廠分別收到黑龍江省環保廳和哈爾濱市環保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稱,將及時履行相關處罰決定,認真進行整改,建設環境友好型企業。 根據公告,黑龍江省環保廳對于哈藥總廠7-ACA節能改造等項目未經驗收投入使用的情況,要求公司立即整改,并對違規事項處以共計105萬元的罰款。哈爾濱市環保局針對哈藥總廠廢氣排放超標、制劑廠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置標識及擅自焚燒垃圾的情況,給予共計18萬元的罰款。 今年6月,媒體報道了哈藥集團制藥總廠和哈藥集團制藥總廠制劑廠的相關污染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哈藥股份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并制定了相應的措施對相關項目進行了認真的整改。目前相關項目已達到有關環保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