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9-1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從明年1月1日起,武漢市藥店將被劃分為非處方藥和處方藥兩級零售藥店,如果藥店超出資質將不能“越級”售藥,這意味著市民買藥將更安全。 處方藥藥店須配備執業藥師 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發出通知稱,將按照企業經營范圍、經營級別、藥學技術人員層次、經營及質量管理條件的不同,將藥品零售企業劃分為非處方藥和處方藥零售企業兩級進行管理。藥店要取得處方藥經營許可證,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具備網上藥品流通遠程監控條件并符合其他換證標準;如果不能配備執業藥師,但符合經營乙類非處方藥換證標準的企業,只能取得非處方藥經營許可資格。 該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王冬冬解釋稱,也就是說非處方藥零售藥店只能經營乙類非處方藥(俗稱綠色“OTC”,指患者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安全性較高的藥品);處方藥藥店可經營非處方藥和處方藥。 藥店利潤可能受損,但影響不大 通知要求,處方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必須注冊在崗,執業藥師注冊證與藥店經營許可證要懸掛在店堂內醒目處;執業藥師在崗需懸掛上崗公示牌,并公布在崗時間和咨詢服務電話,若暫不在崗,應及時擺放“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的公示牌告知消費者。 “藥店分級后,一些大藥店因軟、硬件設施較好,經營上可謂“名利雙收”;但一些鄉鎮、農村藥店和城市的小藥店因經營品種的單一,難免會流失一些消費者,利潤減少。”街道口一家零售藥店店主提出了自己的擔憂。 據了解,藥店的經營利潤主要來自處方藥、非處方藥、保健品及化妝品三部分,分別占15%、55%和30%。一大型零售藥品企業相關負責人認為,對小藥店會有一定影響,但不大。“級別的高低只能說是經營品種受管制的范圍不一樣,但不一定能代表藥店管理水平的高低。小型藥店或農村藥店仍可以通過自身服務水平和誠信度贏得消費者。” 現狀 武漢藥店執業藥師配備率不足四成 分級管理后,有望實現三年內零售藥店全都配備執業藥師目標 據了解,武漢市現有零售藥店2576家,已經配備執業藥師的藥店約700余家,配備率不足40%。由于藥店缺乏足夠的專業人才,一些藥店和群眾易發生用藥不安全事故,還存在濫用抗生素現象。 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冬冬認為,將藥品零售企業分級管理和推行執業藥師制度結合,將能推動執業藥師從醫院走向藥品銷售終端,促進人才發展,彌補目前藥店人才缺乏的空白,到2012年武漢市城區零售藥店將有望實現均配備執業藥師的目標。“被劃分為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通過改善硬軟件條件后可申請轉為處方藥零售企業,也就意味著幾年后老百姓買藥既放心、又方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