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2-2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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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婦幼衛生工作。建立婦幼衛生評價體系,規范婦幼保健服務。普遍推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切實提高住院分娩率,繼續做好“降消”項目,提高農村孕產婦保健服務水平,進一步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目標,大力推動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落實婚(孕)前保健、產前診斷和新生兒疾病篩查三級干預措施,開展愛嬰行動,減少出生缺陷的發生。加強婦女常見疾病防治,重點做好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完善婦幼衛生監測網絡直報和人群出生缺陷監測工作。 四、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衛生監督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充實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力量,提高綜合監督能力。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制修訂乳品質量安全標準,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工作,建立延伸到省、市(地)、縣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做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加強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工作,提高案件查處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和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 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監管和技術服務網絡,推進基本職業衛生服務,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加大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加強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和醫療機構放射診療監督管理。加強環境衛生監管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的監督管理。加強傳染病防治和學校衛生監督工作。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活動。 加強衛生監督內設機構規范化建設和基層衛生監督網絡建設。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培訓和管理,不斷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的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強衛生監督法律事務與稽查工作,規范衛生監督執法行為。 五、加快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組建國家基本藥物委員會,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定期調整和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制訂并頒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09版)。制訂醫療機構對基本藥物優先選擇和合理使用的政策和措施,規范基本藥物生產、采購和配送合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和生產供應招投標管理辦法,完善基本藥物價格形成機制、使用報銷政策和國家儲備制度。開展合理用藥輿論宣傳與教育引導工作,提高公眾對基本藥物制度的認知度和對基本藥物的信賴度。加強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管理機構能力建設。選擇部分地區開展基本藥物制度試點,總結經驗,不斷完善,逐步推廣。 六、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選擇并指導試點城市制訂改革試點方案,加大政府投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改革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維護公益性質,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探索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做好院務公開工作。 健全醫療機構管理制度。修訂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診療科目目錄,完善醫療機構分級分類準入管理。制訂醫療機構科室的設置和管理規范。啟動醫療機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建立醫療質量管理和控制體系框架,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規范和標準。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對重點技術臨床應用實施準入管理,推動專科醫師準入管理試點工作。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建立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網絡,推進臨床藥師制試點工作。繼續加強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重視護理和醫療康復工作,貫徹實施《護士條例》。加強縣級儲血點建設和采供血機構的質量管理,完善臨床用血評估制度。繼續做好自愿無償獻血工作。推進急救醫療體系建設,建立急救服務規范,探索建立災難醫學學科體系。 深入總結“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工作經驗,推廣先進典型。加快醫院管理評價體系建設,啟動醫院評價試點工作和單項檢查評估工作。開展以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為重點的醫療風險預警工作。總結推廣醫療糾紛處理機制,改善醫療執業環境。制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切實加強醫療服務監管。 七、統籌協調各項工作的開展 加強衛生法制建設,加快衛生立法步伐。盡快研究制訂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精神衛生法、食品安全法實施辦法、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等與人民生命健康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衛生法制培訓和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完善衛生行政復議工作制度,有效發揮行政復議機制的作用。 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納入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基層衛生人員技術水平。繼續開展農村衛生人員崗位培訓項目、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和西部衛生人才培訓項目,擴大為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試點的實施范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醫工作。加強基層衛生管理干部培訓工作。啟動基層衛生人員培訓行動計劃和住院醫師培訓計劃,加強社區衛生人才隊伍、疾控人才隊伍和衛生監督人才隊伍建設。研究與加強畢業后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的宏觀管理,繼續推動遠程醫學教育的發展。 以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為重點,強化科技教育的支撐作用。加強對“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以目標管理為核心的過程管理,積極推進專項的實施工作。創新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模式,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加強醫療衛生技術標準與規范的研究,建立以行業和學會為主體的技術評估中心和專家委員會,探索建立規范、高效的高新衛生技術新型管理體制。積極爭取相關部門支持,建立一批以臨床研究為主的重點科研基地。創新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和支撐計劃的組織立項、健康科學普及、適宜技術推廣、知識產權和人類遺傳資源等工作的管理模式,使其服務于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大局。 扶持發展中醫藥事業。進一步完善并出臺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開展中醫藥立法調研,完成法律草案起草。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五項重點工作中,注重發揮中醫藥作用,給予政策傾斜。繼續實施培養名醫、創建名科、建設名院和中醫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的“三名三進”工程,積極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建設,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深入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加快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使其在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以及重大、疑難疾病治療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