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3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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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譚 嘉)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印發的《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提出,醫院中藥房至少要設有中藥飲片庫房、中藥飲片調劑室、中成藥庫房、中成藥調劑室、周轉庫、中藥煎藥室,有條件的醫院可按照有關標準要求設置中藥制劑室。常用中藥飲片品種應在400種左右。 在人員資質要求上,《標準》明確提出,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占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比例至少達到20%,中醫醫院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占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比例至少達到60%。三級醫院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中藥人員不低于50%,二級醫院不低于40%。中藥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級醫院應當有副主任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二級醫院應當有主管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中藥飲片調劑組、中成藥調劑組、庫房采購組負責人至少應具備主管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藥飲片質量驗收負責人應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中藥飲片鑒別經驗的人員或具有豐富中藥飲片鑒別經驗的老藥工。中藥飲片調劑復核人員應具有主管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煎藥室負責人應為具有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煎藥人員須為中藥學專業人員或經培訓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有條件的醫院應有臨床藥學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