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8-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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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醫療和藥品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山西省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藥品廣告監測力度。近日,該局在嚴格監測轄區內廣播電視廣告的基礎上,對舒筋健腰丸等8種發布虛假、嚴重違法廣告的藥品依法作出在忻州市范圍內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這8種違法廣告藥品分別是:廣州陳李濟制藥廠生產的舒筋健腰丸和咳喘順丸、山西正元盛邦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耳通牌三寶膠囊、青海君吒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桂蒲腎清膠囊、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海蛇膠囊、內蒙古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丹神牌抗骨質增生丸、廣東宏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宏興十香丸、阜新蒙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四香祛濕丸。 上述藥品均在該市發布了嚴重虛假、違法廣告。有的任意擴大功能主治和適應癥,超出了藥監部門核準的范圍,誤導患者用藥;有的夸大療效或以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作療效證明,對消費者有較大的欺騙性;有的作為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的處方藥,違法在大眾媒體上發布廣告,對患者用藥安全構成隱患。 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責令暫停銷售的同時,還將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若發現有藥品經營企業仍在銷售的,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