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8-0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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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在全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座談會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湞就下半年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藥品電子監管按照“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正在分類、分批、分步驟進行。第一期:2007年10月基本建成了特殊藥品監管網,實現了對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從生產、流通、儲存全過程的動態監控。第二期: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血液制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和二類精神藥品(統稱“四大類”)實施電子監管,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銷售。第三期:2010年度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第四期:在前三期工作基礎上,逐步對所有上市藥品實施電子監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