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2-2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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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徽模式”為代表的現行基藥政策因被質疑未完全實現“安全,有效,可及”的基藥改革初衷,正面臨調整,“2012年基本藥物政策可能有變化,快的話兩會前后就能看到。”2月21日,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王波對記者表示。 “唯低價”行不通 2010年9月1日,安徽省開始全面推行基本藥物制度改革,被稱為“安徽模式”。其重心是,在基層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和“收支兩條線”。另外,對基本藥物實行集中招標采購的“雙信封制度”,后者所規定的“量價掛鉤”、“單一貨源承諾”和“最低價中標”讓供方有競爭動力,使價格得以壓低。 藥價降低正是安徽模式最大的亮點。安徽省衛生廳提供的數據稱,自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0日,安徽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現了“四降一升”態勢:次均門診藥品費、抗生素使用率、次均門診費、次均住院藥品費都下降20%以上,門診人次上升10%以上,群眾就醫負擔明顯減輕。 但業內人士也指出,現行的藥品招標采購將“價格合理”換成“最低價中標”,政策的導向已偏離初衷。大幅“降價”作為政績為各地方政府大肆宣揚,而由此引發的藥品安全隱患讓人堪憂。 北京秦脈醫藥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高級顧問陳哲峰指出,“雙信封”評標辦法雖然是一大進步,但“技術標”的評價指標難以將產品的優劣做出科學的判定,商務標“最低價中標”成為評標的核心,沒有質量評價標準,導致突破價格底線,超低價中標在所難免。以復方丹參片為例,三七的含量權重占整個產品的86.98%,但是三七只有鑒別項,沒有含量測定指標,而鑒別指標是很難確定是否足量投料的。 “今后對基本藥物的質量標準會有所提高,有些品種已經明確不再招標價格,直接統一定價。”一位接近決策部門的人士告訴記者,相關部門已經在研究制定基本藥物質量分級評價標準,要求各地要細化基本藥物招標采購辦法,增加藥品質量評價相關指標及其分值比重,提高質量和經濟技術門檻,提高行業領先企業和技術創新企業的中標率。“既要降低虛高的藥價也要避免低價惡性競爭,嚴禁以低于成本報價的不正當行為競爭。” 此前,多家大型藥企人士曾抱怨,目前的招標模式對于品牌企業不利,價格上難以同小企業競爭,而小企業的報價往往“連原料都做不出來”。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今后對臨床常用,經多次招標價格已基本穩定且低廉,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以及獨家生產且無替代產品的基本藥物,選擇部分品種試行由國家價格主管部門按通用名稱實行統一定價,不再招標價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采購平臺自主采購。 國泰君安證券也在一份解讀報告中提出,2012年基本藥物制度招標政策或將從價格唯先轉向質量優先,這將更有利于整個醫藥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對基本藥物中獨家品種、緊缺品種以及兒童適宜劑型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定點生產,基本藥物政策環境將有望趨于良性。 可及性遭質疑 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日前發布的《2011年我國衛生事業發展情況簡報》顯示,2011年醫院醫療服務量增速呈下滑趨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量所占比重略有下降,不同級別醫療衛生機構病床使用率差別懸殊,醫療衛生資源利用和病人就醫流向不合理狀況無明顯改善,仍主要流向城市大醫院。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導致出現負增長的原因有:新農合制度的完善,使農村患者向村衛生室和上級醫療機構分流,部分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人事分配、考核機制等尚未完全落實,可能導致部分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量出現下滑。 王波對記者表示,WHO的基本藥物制度實際上是將獲取基本藥物視為人權的重要一項,重點在于“可及性”——保障基本藥物(包括傳統藥物)的可獲得性與可支付性,保證所有藥物的質量、安全和有效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衡量現行的基藥改革是否成功,應該用這幾個指標考核。”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劉國恩強調基本藥物制度是“地板政策”,即最基本的保底保障。但在具體實施時,中國將其理解成“天花板政策”,即在社區基層只能使用基藥目錄內藥物,不能使用基藥以外的藥物。 面對這一限制,各地紛紛在省一級的增補目錄上做文章。在2009年8月,含有307種基本藥物的第一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版)》公布之后,各省份就紛紛推出“增補”目錄,每省份平均增補188個品種,安徽增補了277個品種,經濟最為發達的上海增補了381種藥物。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9月,安徽省下發“61號文”,在原有的基本藥物目錄1154個品規之外,“增配”總數5488個品規,幾乎覆蓋了安徽省醫保目錄、新農合目錄中所有藥品。文件在當地被稱為“新三十條”,也被業界視為安徽模式的“自我調整”。 今年適逢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三年一調整的契機,衛生部部長陳竺曾表示,將考慮把一部分療效好的國產新藥納入基藥目錄中。對此,上述接近決策部門的人士指出,“目錄調整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但也有觀點認為目前的307種加上地方的增補品種,已足夠適應基本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