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4-1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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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新波向記者指出,托管方替換藥品后,醫院與醫生由于不清楚替換后的藥品質量與安全情況,容易引起不滿并抵制;另一方面,托管方與醫院的協議已經將兩者關聯到了一起,在趨利的行為下大處方在所難免。 曾經參與南京醫藥藥房托管模式談判的行業人士陳海榮告訴記者,2007年他曾作為一家藥廠總經理參與“南京模式”的談判,由于產品毛利率較高順利進入采購,但后期銷售情況并不好。“即便在藥房托管的模式里,醫生依然有處方權。” 生產企業反對聲最強烈 在所有的利益主體中,生產企業的反對聲最為強烈。在他們看來,藥房托管非但不能解決以藥養醫的問題,反而會加劇醫藥腐敗。 廖新波認為,藥房托管模式既沒有切斷“以藥養醫”,也沒有改變“醫藥回扣”的現象,只是在原來基礎上多了一個“管事婆婆”。“首先,藥房托管并沒有擠壓流通渠道中不合理的利益結構和價格水分;其次,托管方憑借獨家采購與銷售的絕對優勢,在供應鏈上掌握了絕對的話語權,醫藥生產企業為了把藥品銷售出去,處于被動地位;再者,托管合同已經決定了醫院與托管方是利益共同體,為了趨利,醫院大處方依然難以避免,托管方則有可能更加壓低藥品銷售價格。” 壓低藥品銷售價格,生產企業首當其沖。陳海榮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言,藥房托管的行為沒辦法回避醫院通過藥房托管變相獲取藥品利潤,“南京模式”就是把高毛利產品作為經營核心,通過產品替代來完成銷售任務。“市場出現新的價值沖突,托管方需要盈利,受托管的醫院也要創造效益,這些動作都決定了雙方的經營取向。大型制藥企業的毛利率普遍較低,成熟產品要么面臨讓利求生,要么就會被替代。” 對此,廖新波也表示贊同,“種種逼迫下可能出現一種結果:藥企不供貨、醫院無好貨。制藥企業的生存空間被嚴重壓縮,有可能就不向托管方供貨了。” 盡管目前政策不明朗,但不少行業人士不看好藥房托管的前景。今年3月,部分醫藥界人士在京聯名提議,叫停以行政權力配置資源的藥房托管,歸還醫療機構采購藥品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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