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6-0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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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北京市食藥監局就規范零售藥店管理出臺藥品零售業服務規范,規范進一步強調了新開藥店企業法人須為執業藥師,同時提出,今后將對藥店實行分級分類管理,藥師違規操作推銷藥品將被計分處罰,最高將責令其停止執業。 藥店分級管理 高風險將限銷處方藥 “想買的藥沒有,不想買的藥,藥店工作人員倒是極力推銷。” 昨天上午,市食藥監局局長張志寬直接指出了目前藥店中存在的藥品推銷、人員配置不合理、服務能力差等問題。據介紹,下一步,市食藥監局將建立零售藥店分級分類管理機制,按藥店類型和風險級別,綜合考慮藥店違法違規情況、藥店藥學技術人員配置情況、設施條件、信息化服務保障能力、藥學服務能力等因素對藥店進行分級分類。 同時,相關負責人表示,分級分類結果和變化情況向社會進行公開,對分級分類級別較低的藥店將加大監管檢查和抽檢頻次,對風險級別較高的藥店將限制其經營處方藥等高風險類別的藥品。 藥店法人須為執業藥師 目前人員仍存缺口 此次發布的藥品零售業服務規范對2013年施行的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中開辦藥店準入門檻的問題進行了強調。要求新開辦的藥品零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藥師,未達到該要求的開辦申請將不予批準。 對于已經開辦的零售藥店,據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不能達到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是執業藥師的條件,將在藥店分級分類管理中被歸入風險較高一類,今后將不再能夠銷售處方藥。截止到2015年底,如果無法達到這一要求,將不再能夠通過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也就意味著不再能夠從事藥品經營行為。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約有零售藥店5300家,在冊執業藥師3300余人。盡管零售藥店中近1200家連鎖藥店可允許執業藥師存在兼職行為,在人員數量上,仍然存在較大缺口。也就是說,未來或將有一批藥店不再具有銷售處方藥資質。 他人替簽名銷售處方藥將按違規查處 為杜絕藥店內出現非法銷售藥品、盲目推銷藥品或推銷其他商品的問題,在規范店內藥師日常工作方面,據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食藥監局將對執業藥師、藥師進行違規計分管理,違規計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將對其予以責令停止執業等相應處理,違規行為計入其本人注冊和繼續教育檔案記錄。 同時,監管部門還將建立上述人員的簽名備案制度,藥師、執業藥師未在崗情況下,無相應資質人員代替藥師簽名銷售了處方藥,監管部門將會按照零售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進行查處。 根據要求,在藥品零售企業店內布局上,將嚴格區分處方藥、非處方藥、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及其他健康產品經營區域的劃分。處方藥等高風險藥品的存放、展示、處方調配和發藥區域應與其他藥品經營區域嚴格區分,實現專區經營、專人管理。在營業期間非處方藥調配人員不得進入處方藥調配區域。 同時,在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零售藥店都要達到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的要求,如必須具備機打銷售單據的能力等。 對話 因不能報銷 在藥店買藥人逐年減少 對話人:北京康玉藥店總經理李德 北青報:此次出臺的藥品零售業服務規范中,對新開辦藥店法人或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藥師做出了規定,作為經營者,您是如何看待這個規定的? 李德:我認為,目前藥品領域存在藥店比較多、執業藥師比較少的問題,人員的缺口比較大。但是規范中關于執業藥師可以在多家藥店進行兼職管理的條例,對藥店而言可能是個福音。 北青報:面對這個人員缺口,藥店方面有什么建議或解決辦法? 李德:我建議把藥師職稱的有效性也考慮到規范當中,很多企業都有大量的藥師,藥師同樣取得了藥監、衛生等相關單位評定的職稱,不要局限于執業藥師,這樣可能會對緩解人員缺口有所幫助。 北青報:針對目前部分藥店存在的推銷藥品、銷售日用品等情況,您覺得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么? 李德:作為經營者,我感覺藥店目前遇到的最大問題是經營問題,由于不能報銷的問題,在藥店買藥的人近年來越來越少,面對房租、水電、員工工資、稅收等問題,僅靠一盒藥幾毛錢的利潤是遠遠不夠的。像金象、嘉事堂等大藥店近年來也關閉了不少門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