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今日消息,7月1日起,河北省對低價藥品實行新的管理辦法。對列入國家和我省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在國家規定的標準內,由生產經營者制定具體購銷價格。現階段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為: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