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10-1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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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采購的執行者是誰? “基本藥物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先說“由國家”,國家是誰?衛生部?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有可能是以省為單位搞招標定點生產,或者是以市為單位都有可能,到底由誰來做,這是一點困惑。 2、什么是招標定點生產? 第二件事,什么叫招標定點生產,這六個字不大明白。招標定點生產,可以理解為兩種可能性,一種可能性是在一段時間內,比如三年或五年,制定一個計劃,生產多少基本藥物,然后在每個省或者市讓它壟斷三五年。 還有一種做法,每年一定,今年定這家,明年定那家,不固定。這是兩種可能性,但我不知道最后會是哪種可能性。 如果是前者,定三年計劃五年計劃這種做法,就跟我們的統購統銷體系類似,就像當年計劃經濟時的糧食體制。如果是后者,每年一定,可以理解為招標,但如果加上“定點”兩字就比較讓人困惑,什么叫“招標定點”,這個不明白,需要他澄清。 第二,到底政府集中采購這件事兒有沒有必要也可以討論。 3、直接配送還是集中配送? 方案中提出藥品直接配送,具體實施中又提出了集中配送。直接配送和集中配送不是一個概念,直接配送可以理解為——假設有五六百種藥,由不同的廠家生產,可能一個廠家生產三四種或者十來種,不可能五六百種藥由一家公司生產,那么五六百種藥就可能有很多家公司生產,由他們想法直接配送。這是一種模式。 還有一種模式是集中配送,不管誰生產,最后由一個配送商配送,進行壟斷。到底是哪一種,這也是我的三個困惑。 4、新的基本藥物目錄沒必要 余暉:基本藥物制度也是我的模糊點。基本藥物的問題,我們最近有一份研究報告,數據分析顯示,現在使用的由國家藥監局主導做的基本藥物目錄,其實無論從品種上,還是藥品使用量上,都已經達到80%。盡管這個數據可能有不十分準確的地方,但至少50%—60%是有的。 現在的基本藥物目錄在醫療機構已經得到了廣泛的使用,要把這個目錄完全拿掉,重新縮小范圍,縮小到它的三分之一的范圍,縮小到六七百種的范圍,有沒有必要?基本藥物的問題,關鍵是在醫院使用的環節上。報告數據顯示,沒有被醫院使用20%的藥,基本上都是低價藥,因為在順加做價的基礎上醫院是不會用的,因此被淘汰了。 其實在這個意見稿里面,已經找到了解決基本藥品供應的辦法,第一,付費機制改革肯定會促進醫院在按人頭付費和按病種付費的基礎上,約束自己的用藥行為,肯定會用更便宜的藥。還有一點,在第九點,建立高效規范的藥物衛生運行體制的部分提到,要實行醫藥收支,分開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如何改革,通過藥品的差別加價,設立藥師服務費”這兩個價格是從價格管理角度來考慮的。 前一段時間發改委說要搞“等額加價”,現在要搞“差別加價”,什么意思呢?我們理解是便宜的藥就是多加一點兒,貴的藥品就少加一點兒。這樣也可以促使醫療機構盡量用便宜的藥。這些便宜藥恰恰都在現行的基本藥物目錄里面。所以在目前基本藥物目錄的可及性已經比較高的情況下,再加上這兩種措施,能不能把醫院用藥的扭曲趨勢扭轉過來?如果扭轉過來,沒有必要大動干戈的從目錄的選取,到強制社區醫療機構使用新目錄,再到通過所謂的招標行程,在生產、批發、配售領域都要形成寡頭或者壟斷企業來做,這是我認為非常模糊的一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