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3-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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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藥物制度實操亂象 江蘇省和浙江省,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中先行一步,但在藥品招投標中遇到了未曾預料的麻煩。 參加江蘇省基本藥物招標的企業普遍反映,投標價壓的很低,最后中標價格甚至低于生產成本。“雖說綜合考慮企業規模、質量、銷量等因素,但最后還是拼價格”,江蘇省內一家大型藥業集團3月23日抱怨。 而浙江省海寧市衛生局人士發現,省藥招辦新近公布的基本藥物中標零售價,較之以往地級市招標價平均高出19%,而較之以往縣以下基層醫療機構的招標價,更是高出了30%。 正在小范圍征求意見中的國家《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仍舊沿用了綜合循證原則;對于浙江省招標價偏高所反映出的基本藥與其它藥物招標平臺不統一、政出多門等問題,也還是缺乏明晰表述。 價低優先 衛生部部長陳竺3月8日稱,3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已實行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通過這樣一個做法,藥價降低了25%到50%。 參加江蘇省基本藥物招標的生產企業,從投標之始就感受到了降價壓力。 江蘇浙江兩省都設計了一個百分制的循證體系。其中浙江省規定,藥品質量要素占60分,價格要素占30分,藥企的服務和信譽分占10分。而江蘇省評分更為復雜,藥企銷售額,乃至參加公益活動紀錄都被包括了進去。 江蘇省規定,達到60分的企業才能參與競標。“很多企業算來算去,發現只有降價才能拿到足夠的分數”,江蘇省醫藥商業協會的會員企業稱,多家企業未達標表示不滿,為此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在年前專門和企業進行了溝通,結果循證標準被降到了50分。 “說到底還是價格低的優先中標”,江蘇省內一家大型藥業集團的人士3月23日說,三七片的生產成本是每片3分錢,而中標價只有2分錢,但這屬于普藥,企業又不得不做,然后用新藥利潤來彌補。他透露,有些企業在投標時竭力壓價,入圍后就改變規格變相提價。 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人士回應稱,三七片只是個特例,因為西南連續大旱,植物三七變得稀缺,導致藥材成本翻番。就江蘇省采購的基本藥物整體而言,價格有升有降。 國家《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仍將沿用綜合循證原則,“質量優先,價格合理”被視為亮點。但業界表示,具體如何操作對企業影響很大。 江蘇省在推廣基本藥物制度的過程中,曾召集藥企進行招投標培訓。浙江省相關文件也規定“網上議價只接受下調的數據更改”。 江蘇省醫藥商業協會一位人士表示,價格被壓低至逼近成本價,企業可能偷工減料或是減少生產環節,比如省掉蒸餾或是檢驗步驟,而這種違規操作監管成本很高,不駐廠根本查不出來,由此造成的藥效降低或是質量低劣,最后還是由老百姓“埋單”,增加了社會成本。 省標價更高 浙江省海門市沒有進入省里的首批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區縣,但一直關注改革進程的當地人士發現,浙江省基本藥物中標價高于他們正在執行的基層招標價格。 海門市衛生局辦公室胡主任3月22日稱,她比對了307種國家基本藥物中的200多種,發現其省標價格比海門所隸屬的嘉興市平均高出19%,比海門這個縣級市更高30%。 造成這種現象的直接原因是省級平臺上向來只進行三級醫院的集中采購??新醫改之前,公立醫院享有15%的藥品加成率,藥品的總價越高,醫院得到的藥品加成收入越多,因此這一平臺上的藥品中標價,遠遠高于基層的價格。在補償制度未解決前,三級醫院目前還享有15%的藥品加成。 胡主任告訴記者,海門及嘉興市較早開始藥品的集中采購,1999年起,海門當地所屬的5家醫院也被納入嘉興的市級集中采購平臺,海門市只負責自己所轄的17家鄉鎮衛生院的藥品集中采購,通常都把價錢壓得相當低。 根據國家規定,基本藥物將以省為單位實行網上集中采購、統一配送,“那我們就只能跟標”,胡主任說,那樣的話基層群眾看病將支付更多藥費。 除了現在試行的基本藥物省級集中采購,試點地區的非基本藥物采購、非試點地區的各種藥物采購都在不同的平臺上各自進行,將來這幾種集中采購如何銜接、是否要延續以往的監管模式,都還是個問題。 國家《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的征求意見稿稱,“藥品集中采購交易平臺”是政府建立的非營利性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它將承擔“包括國家基本藥物在內的各種藥品、醫用耗材等藥械采購工作”,這似乎意味著將來各級醫療機構、所有藥品的采購將并軌到同一平臺上進行,但缺乏操作細則,仍可能導致各地自行其是乃至花樣百出。 基本藥物制度重定位 江蘇省醫院協會一位常務理事認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基本藥物制度改革的成本很高,應該盡快統一各地各級醫療機構的藥品采購,盡量減少全社會支出。 江蘇省醫藥商業協會秘書長陸文清認為,要真正達到擠去藥價“水分”目的,就不應該由醫療機構來壟斷其銷售,而應該通過市場充分競爭。 新醫改方案在制訂的過程中,一直未把社會零售藥店納入,直到最后一稿,才有了簡單表述。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舉行的醫藥界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上,中國醫藥行業協會代表36萬家零售藥店呼吁:“理順藥品銷售渠道,把醫院門診藥房分離,變成社會藥品零售企業,獨立經營”。 相關代表、委員遞交的建議稱,全國零售藥店擁有288萬員工,每年向130億人次的百姓提供用藥服務。但《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要求零售藥店配備、銷售基本藥物目錄,卻未規定價格及如何報銷;造成藥店配備的基本藥物滯銷、過期報廢,利潤減少、經營困難,難以發揮方便購藥作用。 建議提出,擴大醫保定點藥店,加強醫療機構處方與藥店聯動,使零售藥店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中成為主體。 該建議還提出城市社區醫療服務中心首先實施醫藥分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藥房。業內人士介紹,各類機構的藥品倉庫都必須由藥監部門進行GSP認證,如果依托已經認證的社會零售藥店,醫療機構又可以省去一筆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