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8-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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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于2010年8月10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西部大開發10年來衛生事業發展有關情況。在回答廣州日報記者關于“在大中城市怎么樣降低患者的就醫負擔”的提問時,衛生部規劃財務司副司長何錦國說:用高價藥、進口藥,有體制機制的原因,也有醫生個人的原因。 廣州日報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請教。 一個問題是,我們記者在廣東省包括在一些大中城市就醫的時候,發現醫院里的醫生還是習慣于用高價藥、進口藥,這就給患者看病帶來很大的負擔。現在這個問題也是老問題,還是比較普遍,不知道衛生部怎么看這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跟它有相關性,我們知道,長期以來醫院在以藥養醫的問題上是比較嚴重的,包括在出售高價藥得到高回扣,包括招標過程中都存在這樣的問題。醫改以來,我們注意到衛生部也公布了基本藥物目錄,建立地方優先使用這種藥品。衛生部推動醫改過程中,前面介紹了一些農村的,我想知道,在大中城市怎么樣降低患者的就醫負擔,有哪些具體舉措,有沒有明確的時間表?謝謝。 何錦國: 用高價藥、進口藥,有體制機制的原因,也有醫生個人的原因。體制方面,目前醫院補償來源是三個:一個是政府財政對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助,這個比重占的不是很大;二是醫療服務的收入,如掛號費、檢查費等等;三是藥品加成的收入。這三方面使醫院能夠持續醫療服務。 根據醫改規定,要把三個渠道要變成兩個渠道,即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收入的渠道。我們在治理商業賄賂方面也有一些措施,如對于醫生處方的監控,對醫療服務費用、藥品費用的控制措施等。 關于城市的醫療機構降低醫藥費用,減輕群眾負擔,醫改也有措施。在基層的醫療機構、城市社區服務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府集中采購,藥價是非常低的。通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能夠很好地解決群眾看一般小病的用藥問題。公立醫院的改革比較復雜,國務院確定了16個城市進行試點,各省也確定了一些地區和城市和一些機構進行試點,包括在用藥方面實行基本藥物制度,還有加強醫院管理方面的措施,通過試點,總結經驗,再逐步推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