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公布了一份針對老年保健食品消費狀況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顯示,老年人在保健食品消費方面的問題不容樂觀——老年人由于受年齡、信息不暢等因素的制約,在獲取消費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方面都處在弱勢地位。
據了解,本次問卷調查活動共下發調查問卷227份,收回有效調查問卷227份,有效率100%。調查以家庭為單位,主要對象包括60歲(含60歲)以上的老年人,其中男性145人,占總人數的63.9%,女性82人,占總人數的36.1%。
老年消費者易上當受騙
此次調查顯示,老年人的保健食品消費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意識淡薄。有78%的被調查人選擇購買保健食品的主要依據是親朋好友推薦,并不是自己主動到市場選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放棄了自己的選擇權,缺乏主觀能動性,這種做法的最大弱點是容易上當受騙,蒙受損失。
二是概念模糊。有79.7%的被調查人不知道保健食品和藥品的區別方法,有18.5%的被調查人把保健食品當作藥品來理解,認為其有治療疾病作用。保健食品屬于非藥品產品,但當前市場上流通的許多保健食品,通過包裝、標簽、說明書、宣傳資料或舉辦專題講座等形式宣傳其治療功效,有意誤導消費者。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花錢買健康”的觀念,處處設置陷阱,并以種種令人心動的優惠條件,騙取老年人的錢財,而且還利用老年人保健知識缺乏、防范意識較差的弱點,制造、銷售偽劣產品坑害老年消費者。
老人需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作為消費者獲得相關信息和幫助選擇消費對象的主要渠道,保健食品廣告的誠信狀況令人擔憂。此次調查中,有37%的被調查人認為保健食品市場存在虛假宣傳、夸大宣傳現象。主要原因是由于許多不法商人夸大其詞,打著“高科技”、“祖傳秘方”等旗號,常常使用“根治”、“最佳療效”、“最新技術”、“最高科學”、“藥到病除”、“安全無副作用”、“一次性治愈”等絕對化語言進行宣傳,而老人不能辨別真偽,往往被銷售員巧舌如簧所迷惑,買下這些昂貴的“保健品”以后,由于既沒有發票也找不到店鋪,出了問題也只能自認倒霉。
調查報告建議,有關監管部門要協調新聞媒體的力量,加強宣傳引導,提高老年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如開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識的宣傳,向廣大老年消費者介紹識別假冒偽劣常識、宣傳打假成果,引導其學會維護自身合法利益。同時要與正規衛生醫療機構聯合,多形式開展消費維權、健康教育宣傳進社區活動,積極加大老年消費者維權宣傳和教育引導工作力度,通過現場咨詢、設立宣傳專欄等方式,積極向老年消費者宣傳消費維權和醫藥健康知識,提高其消費者權益保護和醫藥健康知識水平,使之更加客觀、公正地認識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效用,并自覺養成購物索要發票、查驗經營者進貨證明等習慣,保留維權證據,做到科學消費,認質購物。
市場環境亟待改善
報告建議,相關部門需強化管理方式,理順保健食品廣告審批、監測和處罰等行政管理關系。廣告監督管理中要統一審查認定標準及處罰幅度,改進監管手段落后等問題;對參與違法廣告發布的經營企業要加大日常監管頻次,并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企業違法發布廣告的行為應記入信用檔案,作為年度信用等級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要建立違法保健食品廣告警示和公告制度,對違法發布的廣告品種加強合法票據檢查,杜絕企業從非法渠道購進保健食品;整合廣告監管執法力量,加大對保健食品廣告的整治力度,相關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積極探索保健食品廣告監測與處罰相結合的新途徑。
其次,政府要合理鋪設平臺,建立透明的信息公開制度。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容量大、方便快捷、互動性強的特點,健全完善保健食品數據庫系統,公示各企業的保健食品審批結果、獲批權限、是否為委托生產及獲批廣告原始內容等信息,以便公眾和監管人員上網查驗;利用政府網站通報保健食品的評價性抽檢結果,曝光不合格產品,使假劣保健食品在銷售市場上無法遁形。
再次,政府要倡導誠信守法,增強社會責任感。鼓勵經營主體,自覺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摒棄急功近利行為,不應以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代價獲取不當暴利。不要單純以廣告來刺激銷售量,樹立誠信觀念和品牌意識,以營造保健品的廣告誠信為基點,建立保健品行業的信譽等級制度為保障,樹立保健品及其生產企業良好的公共形象,誠信守法,增強社會責任感,營造和諧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