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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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重大事項內部審議程序等方面存在違規事項,因此,上交所昨天向該公司以及財務副總監等人發布了公開譴責的通知。 經查明,天目藥業確實存在違規事項。上交所認為,公司原董事長章鵬飛、原董事兼總經理鄭智強、財務副總監吳青平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直接責任,因此,除給予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譴責之外,公司原董事長章鵬飛、原董事兼總經理鄭智強、財務副總監吳青平也受到了公開譴責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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