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8-3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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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萬限售非國有法人股陷入法律糾紛,目前雙方的官司與仲裁還懸而未決。本已深陷困境的*ST威達(000603)再一次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ST威達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股東之一的安遠控股所持有該公司1370萬限售非國有法人股因此前種種原因存在爭議,并被成都泛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泛海”)向深圳仲裁委申請仲裁。 據悉,*ST威達這筆股權糾紛的產生歷史原因頗為復雜。早在2005年,安遠控股和贛州希橋曾與成都泛海簽訂過股權轉讓合同,成都泛海擬受讓兩家股東持有*ST威達的限售非國有法人股共計3422.65萬股。不過時到2008年8月22日,安遠控股認為成都泛海存在付款違約行為,要求其擔違約責任并解除股權轉讓合同,導致上述股份轉讓事項沒有實際履行。但成都泛海向深圳仲裁委就此股權糾紛申請仲裁。 一年后即2009年12月18日,由于深圳仲裁委對該案件做出最終裁決,成都泛海向深圳市中院申請財產保全,三天后深圳中院凍結了安遠控股和贛州希橋持有的*ST威達股權。 但不到三個月,這份本已被深圳中院凍結的資產卻又被另一家法院強制執行清償擔保連帶責任。由于安遠控股還與萬年聚福存在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下關法院裁定將其所持有的*ST威達1370萬股過戶至萬年聚富名下,抵償其對萬年聚富的擔保借款。 凍結的1370萬股權如何又被判強制執行成為了一大疑點。對此,公告給出的解釋為,因2009年12月21日在深圳中院對安遠控股所持*ST威達股份凍結前,已被下關法院于2009年6月30日先行裁定凍結。致使深圳中院裁定的凍結屬于輪后凍結,因此下關法院裁定強制過戶未受深圳中院裁定凍結的影響。 對于上述裁定,成都泛海對下關法院的最終裁定提出執行異議,但下關法院先是立案復核后又中止審理該案。而成都泛海對深圳沖裁委提出的仲裁截至目前尚未做出最終裁決。 對于上述問題,記者致電深圳經天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名偉。他解釋說:“如果該部分1370萬股權已明確過戶至萬年聚富,那么對*ST威達股權結構不會產生太大風險。法院具有裁定權。雖然目前仲裁委還沒有給出結果,但更多的僅是個程序問題。因為兩公司存在仲裁協議,因此仲裁委接受此項仲裁只是一個程序問題,預計對目前股權歸屬的結果不會產生太大的改變。”*ST威達中報披露的股東資料顯示,南京萬年聚富投資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1370萬股權,占總股本9.7%,已位列該公司第二大股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