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11-0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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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藥股份今日公告,部分媒體報道公司所屬分公司哈藥集團制藥六廠(下稱“制藥六廠”)生產的“純中純”弱堿性飲用水被國家質檢總局檢出溴酸鹽超標。事件發生后,公司高度重視,對事件的發生深表遺憾,并向投資者和消費者致以真誠的歉意,現將有關情況進行說明。 哈藥股份介紹,2011年5月18日,制藥六廠接到國家飲用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電話通知,其監督抽驗該企業生產的20110311批純中純弱堿性飲用水(350ml)產品溴酸鹽項不符合標準。針對上述情況,企業馬上加強對純中純弱堿性水的質量監控,增加產品中溴酸鹽的委托檢驗頻次,同時對該批次產品提出復檢申請。6月10日,企業接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委托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做出的純中純弱堿性飲用水檢測報告,該報告確認該企業生產的20110311批純中純弱堿性飲用水(350ml)溴酸鹽項不符合標準。在得知復檢結果后,企業立刻停產并停止銷售,排查原因。 公司表示,在企業等待國家質檢局復查結果期間,哈爾濱食品安全巡查執法支隊對三批產品進行了抽查,其中20110604批產品溴酸鹽項目不符合標準,該批產品屬待委托檢驗產品,產品尚未銷售,并未流入市場。哈爾濱市質量監督局對此給予制藥六廠罰款46萬元。企業經組織技術人員細致排查并與質檢部門多次論證,初步認定:弱堿水生產過程中,水與臭氧應當同時輸入生產管道,但發生問題的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生產設備偶然出現停機故障,致使水不流動而臭氧繼續供氣,導致水中臭氧添加過量而致溴酸鹽超標。 同時,哈藥股份依據美國環保局風險評估報告等資料,認為溴酸鹽是礦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產物。美國環保局和世界衛生組織分別對溴酸鹽研究進行了總結,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溴酸鹽對人體有危害,所以美國環保局和世衛組織把溴酸鹽放在“可能的致癌物”類別里。 哈藥股份對于上述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深表歉意。為確保產品質量,保證消費者飲用安全,公司已責成制藥六廠于6月11日停止純中純弱堿性飲用水的生產,并立即對該批產品進行了召回。目前,企業已組織相關部門和生產車間對其他飲品設備進行排查,加強生產工藝和質量控制點的控制,增加檢驗頻次和監測力度,確保其他飲品不出現質量問題。 哈藥股份表示,其主營業務為醫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純中純”弱堿性飲用水占據公司業務份額極小,2011年1至6月銷售收入僅166萬元,其停產對公司業績和經營不會產生大的影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