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3-03-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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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9年紫光古漢(000590,收盤價12.07元)就因涉嫌違反證券法而被證監會立案稽查。耗時3年時間,紫光古漢違法惡行今日終于得以曝光,公司連續多年虛增利潤共計超5000萬元,其時任高管悉數遭到證監會處罰。 連續四年虛增利潤 今日,紫光古漢公告表示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指出,2005年~2008年期間,公司均存有年報會計信息虛假記載的情況,4年累計虛增利潤5164萬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虛開發票和虛增成本是其主要造假手段。 經查明,2005年紫光古漢對外公開的凈利潤為429萬元,但當年公司通過虛開發票和虛增業務成本,虛增利潤3750萬元;2006年公司如法炮制又虛增利潤676萬元;2007~2008年,公司通過虛減財務費用,從而在2007年虛增利潤622萬元,2008年虛增利潤116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顯示,2005年12月,在未經董事會授權的情況下,紫光古漢與湖南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 《合資協議之補充協議》,紫光古漢承接了南岳制藥8480萬元的不良資產和8480萬元負債。2006年~2008年,紫光古漢通過代南岳制藥償還債務的方式隱性執行了該協議,但未及時披露,也未在2005年至200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該協議及其實際執行情況。 2008年,為隱瞞該協議實際執行的事實,紫光古漢通過與衡陽弘湘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衡陽弘湘)簽訂虛假土地出讓金代付協議、安排南岳制藥與衡陽弘湘簽訂虛假資產剝離協議等方式沖銷了執行協議形成的應收南岳制藥往來款余額。 多名時任高管被罰 通過上述一系列的暗箱操作,紫光古漢“平穩”的度過了4年光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09年7月,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時任紫光古漢董事長郭元林、總裁劉箭、副總裁李秋平、獨立董事鄒大偉和鄭貴蘭等高管人員紛紛辭職。 僅一月后,2009年8月28日,紫光古漢便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會湖南監管局立案稽查。 如今,經過歷時3年多的調查過程,證監會終于將其違法行為公之于眾,并責令紫光古漢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與此同時,證監會還對相關責任人開出罰單,其中,對郭元林、劉箭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對李筱?(時任財務總監)、蘭學軍(時任副總裁)、劉炳成(時任副總裁)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對曾巍巍(時任副董事長)、朱開悉(時任獨立董事)給予警告。 面對證監會的處罰,紫光古漢表示接受,不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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