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0年10月12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發出通知,于2010年10月22日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
會議應出席監事5名,實際出席監事5名,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一、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2010年第三季度報告》;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公司2010年三季度報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修訂的議案》;修訂后的《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血液制品車間改造的議案》。
特此公告。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