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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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10年11月11日上午9:00 2、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召開方式:現場記名投票 5、主持人:公司董事、總經理秦玉峰先生 6、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公司股東及股東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57,223,81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04%。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理財產品的議案》。 同意153,185,763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7.43%;反對4,038,05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57%;棄權0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公司法律顧問北京市華堂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廣亮先生、穆慧明先生對本次會議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是:律師認為,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表決程序等有關事項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文件; 2、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4、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東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