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8-09-0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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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藥品生產出來就是為醫療服務的,這使我們對醫療機構藥品安全的監管工作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包括合理用藥,包括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和報告,以及發現一些重大的藥害事件更有效處置,這幾方面都會得到促進。 關于你提到的在上海市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而且上海很多監管職能在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北京叫藥品監督管理局,而北京的食品監管職能由北京工商局的食品辦承擔。監管模式有所不同,各地有各地的特色,但是監管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保障公眾食品藥品安全。對下一步地方食品藥品監管的政府行政機構改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正在進行相關調研,廣泛聽取地方的意見,結合中國實際以及地方特點,特別是食品藥品監管的特點,會給中央提出我們的建議。8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也召開了地方政府行政機構改革的電視電話會議。在這個電視電話會議上面,對地方改革做了統籌和部署,我們也會和衛生部共同就地方的改革提出相應的工作建議。這個工作建議將涉及到衛生行政部門,還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這個調研正在進行。 2008-09-03 11:29:54 “三定”方案確定之后,已經進入了實施階段,國家藥監局的監管制度加強了。剛才您也說了下放的職能監管是如何進行的,對劃入的幾個方面的監管,您剛才也提到了保健食品批號的監督。我想問一下,保健食品的市場一直比較混亂,比如說廣告宣傳的問題,以及保健食品名稱的不規范,不知道下一步有沒有整頓的措施?另外化妝品市場也存在很多假冒偽劣產品,藥監局有沒有具體的操作措施,以及具體的衛生許可、餐飲、食堂的交接還需要一個階段,這個階段過程當中會不會出現對接的監督空白? 2008-09-03 11:46:20 我們劃入的職能,包括食品的許可、餐飲業和食堂、消費環節的衛生監督,還有化妝品的監管等等一系列,還有保健食品。在這方面,總的原則是,我們不因為交接而影響監管工作,在沒有完成交接工作時,原來由哪個部門承擔的職能,仍然由哪個部門承擔,不會出現監管的空白。 第二個問題,提到保健食品現在出現一些名稱的混亂和其他的問題。剛才我介紹了,我們對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會采取審批措施進行規范。其二,保健食品當中確實有名稱不規范現象,去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經發布了《關于保健食品命名的規定的要求》,我們也會在下一步保健食品的監管過程當中進一步把保健食品命名的不規范工作,包括規范保健食品的功能名稱,規范保健食品的產品名稱以及檢測方面等等一系列保健食品監管的行政要求和技術規范,都會隨著監管職能的劃入,由我們的具體業務司室,也就是食品許可司和食品監管司共同承擔來相應的職能。 化妝品這一塊,我們正在逐漸理順這些關系。比如說9月1日開始受理化妝品的申請。化妝品的技術審評現在由保健食品審評中心承擔,還有一些技術檢測工作,由原來衛生部認定的檢測機構繼續做。有一個總的原則,不會因為職能的交接而影響監管工作。現在有一些化妝品的規范,如果說新的規范還沒有出來,還是延用衛生部以前已經有的技術規范,這都不影響工作。化妝品這一塊,我們也會在研制、生產、使用和流通環節加強監管。你提到的化妝品的廣告的管理,就由我們的稽查局來負責,并進行相應的監測和對違法違規、虛假廣告的處理和處罰。再強調一下總的原則,不能因為職能的交接而影響監管工作。 2008-09-03 11:49:28 剛才您提到這次北京奧運會藥品供應充足、及時、有效,我們和醫院那邊接觸比較緊密,確實是這樣的,但是有一類藥品,像血液制品,尤其是人血白蛋白和八因子,也備足了,其他地方還是很緊缺的,醫院在使用上采取了一些審批的制度。我想問一下,奧運之后,怎么樣保證這類藥品臨床的充足供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什么想法? 2008-09-03 11:56:46 幾乎每次發布會上都會有人問到,關于血液制品的保障和供應。奧運期間,我們確實做到了奧運場館的血液制品的保障供應。表現得比較突出的是人血白蛋白和八因子的供應緊張,還是老話,原料血漿供應不足導致產品供應不足。血漿站的管理在衛生部,衛生部在此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努力,包括血漿站的改制以及血漿站的管理,包括供漿源的原則和供漿源隊伍的建設,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進一步加強對血液制品安全的監管,同時盡我們所能,協調一些部門保障這些血液制品的生產。比如說去年我們出臺了一個規定,對那些生產其他血液制品剩下來的冷沉淀,可以進一步提取八因子,在幾個有資質的生產企業之間進行調撥,促進八因子的生產,盡我們所能采取這方面的措施。同時協調一些企業對八因子的捐贈,來解決供應的不足。我們也希望媒體呼吁一下,原料血漿供應不足,是問題癥結所在,希望能有穩定的供漿隊伍保障獻漿。 2008-09-03 11:57:34 這次看了“三定”方案之后,感覺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更明確一些,因為食品藥品的許可、監管劃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更加透明和明確。以前是衛生部管的,劃入以后,這種職責的調整隨著證件的辦理,會不會加重經營者的負擔?這方面有沒有什么樣的考慮? 2008-09-03 12:00:42 食品的許可和餐飲、食堂的監管,不會加重經營者的負擔。剛才我說了,我們的上位法是食品安全法,衛生部執行的法律依據也是食品安全法,我們依法行政,法律上賦予我們的職責是什么,我們就怎么樣執行。以前是如何依法行政的,現在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會如何依法行政,不會給行政相對人增加任何的負擔。對于我們來說,實際上是把審批和監管的職能進行有機的統一,權責進行了一致,這樣也有利于監管工作,保證我們的監管切實有效。 2008-09-03 12:01:23 食品許可司應該是國家局新成立的一個司。"三定"方案里面第一句話是食品、衛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管理,為什么沒有提到保健食品?是包含在食品里面還是另行規定?第二個問題,聽說地方的藥監系統是省以下垂直管理,衛生系統是省、市、縣地方管理,也就是存在條條和塊塊的對接問題,地方機構改革中,地方藥監系統是不是要歸地方行政衛生部門管理,還是保持現有管理的體系。第三個問題,請教一下基本藥物制度的問題。機構改革之前,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在藥監局的職權和研究范圍內,現在衛生部單獨成立這個司之后,藥監局和衛生部在這項制度的落實或者制定中,如何進行具體分工?您剛才提到共同協調上會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具體如何分工請再談一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