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3-0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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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目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處于事業單位的行政化舊體制中,在運行上又處在商業化狀態。行政化與商業化的組合,扭曲了公立醫療機構的行為,致使它們一方面社會公益性淡化,另一方面又缺乏正常發展壯大的空間。 陳竺委員認為,當前應對“管辦分開”有個全面的理解,“大衛生”格局下的“管辦分開”不是簡單地把公立醫院從整個衛生活動當中剝離出去,公立醫院是整個基本衛生服務體系當中的核心部分,它與其他系統的關聯不能隨意隔斷。 李鈾委員建議,在設區的市或縣一級增設“醫院管理局”或“醫院管理中心”,使之獨立于衛生行政部門,獨立行使職權,負責區域內公立醫院的醫療服務管理、資產管理、績效考核和改革工作,而衛生部門則負責制定規劃、依法監管、行業準入、公共衛生等管理。 “醫院管理局通過制定細化的績效考核辦法,可以促進公立醫院降低成本、提高服務質量。”李鈾委員說。(記者 韓潔 周婷玉 周英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