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4-2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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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昨天,省衛生廳向我省各地衛生局下發《關于加強春夏季餐飲衛生監督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加大衛生監督檢查力度,謹防春夏季食物中毒。 《通知》說,春夏季節是因有害微生物污染和誤食毒蕈、有毒野菜等引發食物中毒的高發期,特別是在學校、農村,食物中毒事故屢屢發生。為預防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餐飲衛生安全,省衛生廳要求各地加大四個地方的監督檢查:強化學校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強化農村地區餐飲衛生監督工作;強化旅游景點餐飲衛生監督工作;強化建筑工地食堂衛生監督工作。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衛生執法人員要明確告知餐館經營者,杜絕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使用廢棄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等現象;不加工和食用死因不明的水產品和畜禽、超過保質期限和腐敗變質的食品,不加工和食用野外揀拾的蘑菇和野菜;不得采購和使用來源不明、食品標簽不符合要求的食物原料,確保食品原料安全。 對惡意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食品原料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形成威懾力。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如用甲醛處理水產品、使用未經檢疫的肉類甚至病死畜禽肉、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或在食品加工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案例,要依法予以嚴懲,涉嫌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同時,《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告管理和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態,積極做好患者救治、善后處置工作,同時要及時、準確上報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對餐飲服務環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而未及時報告的,要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