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6-2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四、關于建立科學的藥品采購評價辦法 要合理劃分藥品類別。劃分過粗,可能使部分療效確切、質量較好的藥品難以中標;劃分過細,則可能影響藥品有效競爭,不易降低藥品采購價格。要注意兼顧藥品質量、企業標準、生產工藝、科技水平等方面因素,加大質量分權重。保證中標藥品質優價廉,促進優質企業發展。 五、關于組織專家評標議標 要做好專家庫建設和專業分類管理工作。進行專業分類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證入圍品種和價格的合理性。在具體品種議價和談判時,根據不同品種類型抽取不同的類別專家,保證談判結果更加合理。 要嚴格把好專家評議關。評標專家要隨機抽取,進行全封閉式評標議標;對投標品種的安全性、療效、副作用、企業規模、品牌知名度、企業服務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價;評議意見要以藥品療效和安全性為依據,并記錄在案,嚴禁以專家個人意愿確定中標品種。 六、關于合理控制中標率 確定集中采購藥品的中標率,必須全面分析投標品種數量,考慮省(區、市)內各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差異,把握本省(區、市)地域范圍大小。合理確定中標率,有利于規范采購秩序,促進企業開展合理的價格競爭。 七、關于減少藥品流通環節 藥品集中采購實行醫藥生產企業直接投標。投標人須持有生產企業證明文件。生產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公司產品的商業公司、進口產品國內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中 標藥品配送到全省(區、市)參加集中采購的醫療機構的費用,包含在中標價格之中。中標的生產企業負責全省(區、市)的配送,中標企業可以自行配送,也可以 委托其他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醫藥經營企業進行配送,如果本地區尚無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醫藥經營企業,可以委托其他大型醫藥經營企業配送。原則上每種藥品只 允許委托一次,但在一個地區可以委托多家進行配送。如果被委托企業完成不了配送任務,需要再委托另一家醫藥企業配送的,應當由中標企業提出申請,經省(區、市)醫藥采購領導小組管理部門審查批準,但不得提高中標藥品的采購價格。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按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規定執行。 八、關于認真履行藥品購銷合同 合同是規范醫藥購銷雙方行為的法律依據,醫藥購銷雙方必須按照規定內容如實簽訂,依法執行。 各醫療機構必須按照至少不低于上年度實際使用量的80%, 向省(區、市)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管理部門申報當年采購數量,并只能購買中標藥品;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購買中標以外藥品時,需報經省(區、市)藥品集中采 購領導小組管理部門審批同意。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必須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購銷藥品,不得進行“二次議價”。嚴格對藥品采購發票進行審核,防止標外采購、違價 采購或從非規定渠道采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