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7-2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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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SFDA網站訊 為認真貫徹落實《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工作力度,提高特殊藥品監管工作效能,確保特殊藥品安全,近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對全省加強特殊藥品監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是落實《甘肅省特殊藥品監管責任制度》,明確監管責任,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全面加強對特殊藥品各環節的安全監管,確保特殊藥品“管得住,用得上”。 二是要求相關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做好罌粟種植、罌粟提取物的生產、藥用罌粟殼生產加工、調撥等環節的日常監管,確保安全。 三是加強對全省特殊藥品監管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定期召開會議,及時通報信息,加強執法監督工作,全面推進和落實特殊藥品監管責任制的實施。 四是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衛生、公安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建立健全特殊藥品管理聯席會議和特殊藥品流弊案件的協查制度,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水平和效能。對監管不力的有關部門和責任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