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8-0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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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備受關注的取消藥品加成問題在新醫改方案中也得到說明,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藥品收入不再作為社區衛生機構經費的補償渠道。公立醫院通過實行藥品購銷差別加價、設立藥事服務費等方式逐步改革藥品加成政策,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衛生人才保障機制 醫院可設非常設崗位 針對深圳醫療衛生機構在編醫護人員遠遠無法滿足實際需求的現狀,新醫改方案提出醫療衛生機構崗位分為常設和非常設兩種,按國家標準核定的人員編制數用于聘用常設崗位人員,按工作量增加核定的人員數用于聘用臨時工作人員,非常設崗位數可隨工作量的變化實行動態調整。此外,備受醫護人員關注的注冊醫師多點執業試點也將穩步推進。 衛生投入保障機制 基本醫療服務三方分擔 不少人認為,“看病貴、看病難”突破的關鍵是政府增加投入。新醫改方案明確了政府在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向全市居民提供均等化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非基本醫療服務由個人直接付費或通過商業健康保險支付。 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建立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新醫改方案提出以醫院管理委員會為決策部門、以醫院領導班子為執行部門,以職工(代表)大會、社會公眾和行業監管為主要監督力量,建立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決策、執行、監督三者權責分明、協調配合、相互制約的管理體制。 此外,新醫改方案明確區分公立醫院的基本醫療與特需醫療服務,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 社會資源辦醫運行機制 引導境外資源來深合資、獨資辦醫 新醫改方案按照國家的準入條件和管理辦法,積極引導社會資源包括境外資源來深合資、獨資辦醫或參與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其依法興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慈善醫療機構或向醫療救助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慈善捐贈,鼓勵其發展高端服務和特需服務。積極推動在CEPA框架下香港與我市醫療衛生部門的交流與合作,鼓勵臺灣醫療機構與深圳市醫療機構合資合作興辦醫院,歡迎獲得大陸醫師資格的港澳臺醫師來深執業。 醫療行業風險防范與控制機制 建立醫療糾紛處理平臺 “醫鬧”、“醫托”對市民安全有序就醫造成很大影響,新醫改方案提出在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的框架內,建立公益性的醫療糾紛處理平臺;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醫療糾紛調解,形成醫療糾紛三方調處機制。此外鼓勵醫療機構按照市場原則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降低醫療機構的行業風險,用第三方付費機制來規范醫療糾紛的賠償標準。 醫療器械采購機制 公立醫院醫療器械統一采購 新醫改方案要求,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器械實行統一申報,由市政府采購機構實行集中規模采購,而且必須優先購買國內產品。 衛生信息系統和科技創新機制 建設“數字化醫院” 新醫改方案要求加快衛生信息化建設,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數據庫為重點,以實施“居民健康卡”工程為突破口,建立區域衛生信息數據庫,建設市級衛生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各類醫療衛生服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建設“數字化醫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