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3-2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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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哈爾濱3月21日專電(記者熊琳)黑龍江省日前出臺規定,進一步強化基本藥物配送管理工作,對向采購人提供“回扣”等違規行為的配送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 據了解,近日出臺的《黑龍江省基本藥物配送管理辦法(試行)》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設定準入門檻,要求配送企業應具備取得藥品經營許可、通過GSP認證;有較強的藥品配送響應能力,連續三年在本市藥品經營行業中經營規模、銷售額等綜合指標位居同行業前列;近年來未發生藥品質量事故,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配送企業的遴選工作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工商、藥監等部門審核,通過審核的配送企業名單在黑龍江省政府采購網站公布。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可在已通過資質審核的企業中遴選一家為本行政區域內唯一的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經省級部門同意,鄉鎮衛生院可接受配送企業委托負責轄區村衛生室的藥品配送供應工作。 《辦法》同時明確,配送企業如在采購活動中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供貨質量不合格、以非中標品種替代中標品種、不按規定進行網上配送、向采購人提供“回扣”以及向科室和個人提供“開單提成費”等違紀違規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掛網警告;情節較重的列入不良記錄、取消配送資格。對涉嫌違法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