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3-3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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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日起,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可以報銷30%門診費了。同時,同日實施的《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辦法》,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個人負擔部分可報銷75%,一年內累計最高報銷40萬元。 昨日,成都市勞動保障局公布了《成都市城鄉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暫行辦法》、《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辦法》兩大辦法的實施細則。 結合市勞動保障局對即將實施的新政解讀,我們以成都市居民李雷及家人的看病體驗為例,來看看兩大新政帶給老百姓的具體實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