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8-0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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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29日電(記者黃小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29日公布了《保健食品審評專家管理辦法》及《化妝品審評專家管理辦法》。兩個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審評工作,規范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審評專家管理。 根據兩個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審評專家的聘用和管理,并設立保健食品審評專家庫和化妝品審評專家庫。 其中,保健食品審評專家庫由食品科學與工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藥學、中藥學、化學 等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瘖y品審評專家庫由化妝品原料、配方與工藝學,衛生化學、微生物學,毒理學、皮膚科學和監督管理等相關領域的 專家組成。 保健食品審評專家的主要職責包括參加保健食品審評會議,對保健食品產品進行技術審評,提出審評意見;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開展保健食品注冊相關政策的研究;開展保健食品技術審評咨詢工作;承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付的保健食品注冊技術方面的其他任務。 化妝品審評專家的主要職責包括參加化妝品審評會議,對化妝品產品進行技術審評,提出審評意見;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開展化妝品行政許可相關政策的研究;開展化妝品技術審評技術咨詢工作;承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付的化妝品技術審評方面的其他任務。 兩個管理辦法均指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審評專家實施動態管理,審評專家聘用期為5年。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可以續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