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7-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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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檢驗檢疫部門的消息指出,今年6月1日起,凡包含歐盟《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制度》(REACH)列為38種高度關注物質(SVHC)達到一定濃度、總量的產品,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請通報,否則無法進入歐盟市場。 歐盟2007年6月1日實施的REACH法規要求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化學品必須經過注冊、評估等程序才可準入。 該法規實施后,先后多次更新SVHC名單,累計已經有4批、46種物質被歐盟化學品管理局列入授權候選清單,其中前38種在物品中質量百分比濃度超過0.1%,且每年總量大于1噸的SVHC必須于今年6月1日前完成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通報的義務;總量不超過1噸的,如果消費者有要求,制造商或者進口商必須在45天內免費傳遞相關信息。此外,還有8種SVHC必須在今年6月15日前完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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