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8-2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醫藥衛生事業關系億萬人民的身體健康,關系千家萬戶的幸福生活,是重大民生問題。近年來,一些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通過非法代開發票、使用虛假發票等手段推高藥價,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造成了公眾用藥的安全風險,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為此,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會議于今年4月決定,2012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偽造、虛開發票等違法問題,嚴厲打擊洗錢和商業賄賂行為。 通知規定,由國家稅務總局、衛生部牽頭,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監察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配合,建立部級協調機制,各地也將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在檢查中,發現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存在偽造、虛開發票和接受非法發票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存在嚴重違法情節的,要追查到以前年度。對檢查中發現的虛假發票,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不得用以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和財務報銷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其他涉稅問題,要一并查處。對檢查發現的商業賄賂等問題,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處治。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加強醫藥衛生行業的發票監管,堅決依法杜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在醫藥購銷環節接收、出具虛假發票等違法行為,促使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據實開具醫藥購銷發票。同時,運用信息技術手段監控醫藥購銷發票管理各環節,從制度上堵塞發票管理漏洞,著力構建醫藥購銷發票管理長效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