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1-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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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辦理審批手續。各地要加快落實非公立與公立醫療機構在設置審批、運行發展等方面同等對待的政策,不得設置法律法規規范以外的歧視性限制條件。對具備相應資質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照規定予以批準,加快辦理審批手續,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四、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能力 (一)支持重點專科建設。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臨床專科能力建設的指導,將其統一納入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規劃。非公立醫療機構獲得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平ㄔO項目的,在資金分配等方面給予同等對待。 (二)支持引進和培養人才。將非公立醫療機構所需專業人才納入當地人才引進總體規劃,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引進各類人才的同等優惠政策。在引進高層次人才以及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生培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新技術技能培訓等方面,要對非公立醫療機構一視同仁。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在業務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教育培訓經費。 (三)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制定規范的醫師多點執業指導意見,重點明確醫師多點執業的條件、注冊、執業、責任分擔等有關內容。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條件的醫師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允許醫務人員在不同舉辦主體醫療機構之間有序流動,在工齡計算、參加事業單位保險以及人事聘用等方面探索建立公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間的銜接機制。為名老中醫多點執業創造有利條件。 (四)支持提升學術地位。協調支持將具備較高管理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的非營利性醫院優先納入醫學高等院校教學醫院范圍。鼓勵大型公立醫療機構對口支援非公立醫療機構。各醫學類行業協會、學術組織和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要平等吸納非公立醫療機構人員參與,擴大非公立醫療機構人員所占的比例。進一步保障非公立醫療機構在行業協會學會中享有承擔與其學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相適應的職務的機會。 (五)支持開展信息化建設。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加快實現與醫療保障、公立醫療機構等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規定,及時公布各類衛生資源配置規劃、行業政策、市場需求等方面信息,暢通非公立醫療機構獲取相關政策信息的渠道,保障非公立和公立醫療機構在政策知情和信息占用等公共資源共享方面享有平等權益。 五、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監管 (一)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納入統一的醫療質量控制與評價范圍。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管理方面給予同等對待。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政府監管職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以規范非公立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提升服務水平為核心,創新監管手段,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管。同時,充分發揮有關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對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經營性質等方面的監管作用,建立統一立體的監管體系,實現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監管的制度化、常態化,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黑名單”制度。 (二)切實維護醫療秩序。將非公立醫療機構統一納入醫療糾紛預防、處置管理體系,非公立醫療機構在發生重大醫患糾紛時,當地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協調公安等部門積極指導和支持其依法依規處置,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良好的診療秩序。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多種形式的執業保險。 (三)推動行業自律和醫德醫風建設。支持和鼓勵有關協會、學會在職責范圍內對非公立醫療機構進行行業指導,加強行業自律,維護非公立醫療機構合法權益。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成立獨立的行業協會。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弘揚救死扶傷精神,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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