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4-01-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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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按照現在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劃分,大病醫保由地方提供。中央政府并未設立統一的制度,這使各地的醫保制度參差不齊。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為避免這種碎片化狀態進一步固化,中央應該盡快對包括醫保在內的各項社保制度設立統一的規則。 目前的狀況是,即使在一地,兩個制度的統籌層次也不同,比如,北京城鎮居民醫保實現了省級統籌,但新農合的統籌仍在區縣一級,且有不同的籌資標準。 中國社會保險采用的“官設、官管、官辦、官督”體制,內在缺陷無法自我克服已是各界共識。 根據人社部發布的數據,目前有23個省份出臺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這一政策正在迅速鋪開。但鄭秉文認為,大病醫保政策成功的前提在于引入競爭,然而近十年,社保體系中的市場因素不斷萎縮,行政干預的范圍和深度都在擴大。 上述大病醫保周年座談會上,原國務院醫改辦副主任徐善長透露,有省份提出由原有的基本醫保機構經辦,不用商保機構,但他認為,大病醫保下一步的發展,需要“引入商保機構,引入競爭機制”。 醫保由公共和私人部門“混合提供”是公共治理的發展趨勢,商業保險因素介入,引入市場機制是中國大病醫保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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