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3-25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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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藥價虛高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如何“治”藥價也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有專家就指出,基本藥物制度因為指導價制定高于成本價,不但沒達到降低藥價的效果,反而給地方醫改降低藥價造成難度。比如,前不久在上海,有人就發現,同一廠家生產、同一家醫院使用的一種1500單位的破傷風針劑,半年內從1.8元一支漲到36.5元,暴漲20倍。這一種藥品屬于基本藥物品種。面對來源于公眾的質疑,醫院說藥企定價如此,藥企說經過物價局審核,物價局說符合發改委文件。球踢到上海市發改委,最后的說法是漲價確實符合規定,是因為企業改換生產線提高了工藝成本。 這種現象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其實,政府管理部門也出臺過一些針對性措施,當前一種流行的做法是,由政府統一公布基本藥物最高零售指導價格,這一種指導價格甚至要求要印制在一些藥物的包裝外盒上。筆者的疑惑在于,藥價虛高從來都是以合法的面目與公開的途徑出現,這樣的做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公眾憑借什么辦法,從一個數字里,來判斷藥品價格是否虛高?他們最多只是籠統地感受到,藥品很貴。筆者認為,一種很可行的辦法是,在基本藥物的流通上,政府部門應該公布藥品的生產成本,使之公開透明,甚至同樣可以將之印制在藥品外盒上。成本透明了,又有了統一的零售指導價,藥價虛高就很難逃脫公眾的監督。 不要說這樣的辦法會侵及企業的生產機密。在基本藥物的生產上,本來就是一種由政府部門統一指定少數幾家醫藥企業進行生產,在銷售渠道上,又有衛生政策明令要求大多數醫療機構必須配置和使用這些藥物。在這種背景下,這些藥品的生產成本、流通成本、社會成本都不應該再是一個謎。也只有讓成本價開始真正公開透明起來,才能保證基本藥物做到真正意義上的質優價廉,令老百姓滿意。 當一種藥品成本是透明的,有了一種判斷標準的時候,藥價還能虛高到十倍乃至是數十倍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