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8-0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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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可能影響醫藥企業新藥研發積極性 一拖再拖之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出臺時間基本確定在今年11月。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要求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原定于4月出臺的基本藥物目錄,先是推遲到6月份,而今又延遲到了今年11月底之前,對此,中國醫藥企業協會會長于明德告訴CBN記者:“因為基本藥物目錄的制定太不透明了,至于今年11月能否出臺我認為很難講。” 中投顧問的研究報告也指出,基本藥物目錄從草稿到如今基本制定都沒有征求過公民的意見和建議,目錄的制定除了相關部門的利益追逐以及給藥品生產企業發放征求意見稿外,對公民的意見卻從未征詢,這不利于基本藥物目錄達到更好的要求。 而作為這一制度的最重要內容,基本藥物目錄推行的范圍和力度也將大為“縮水”,這項被稱為“小目錄”的方案,涵蓋的品種不到300個,此外,還留出了5%左右的自主權給予地方政府和基層醫療機構,允許地方可增補目錄外藥品,對于業內人士質疑此舉可能滋生地方保護主義的疑問,于明德表示,這大可不必擔心,因為5%只是一個很小的比例,并不能改變基本藥物目錄的整體格局。 與此同時,青島黃海制藥相關負責人也指出,出臺目錄的最根本目的是降低百姓醫療費用,但這卻可能形成基本目錄和新藥研發的矛盾。因為新藥研發投入費用高、周期長,一般需要8~10年才能上市,如果不能及時納入目錄,便會對新藥研發產生消極影響,最終威脅到基本藥物制度的可持續發展。要解決這一問題,最好的辦法是國家配套完善新藥定價機制,對新藥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比如,由專家組成團隊對新藥研發進行綜合評估,預提出研發費用作為定價參考,以支持、鼓勵企業研發和創新,提高整個醫藥行業的核心競爭力。 也有醫藥行業業內人士認為,由于國家對基本藥物實行微利定價原則,這就意味著進入目錄的藥品必然要降價,利潤自然會隨之減少。而藥品覆蓋面增加帶來的利潤,能否彌補降價帶來的損失就成為企業必須靠量的一個標準,舉個簡單的例子:總利潤=數量×單品利潤,企業都會根據這個簡單公式進行權衡,選擇是否進入或退出目錄。若單品利潤降低,數量加大,但總利潤還是下降的,企業肯定會選擇退出,否則選擇進入。因此,一些市場占有率高、營銷網絡健全的企業可能選擇退出的幾率大些。相反,對于那些以普藥為主的企業,也不排除后期選擇退出的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