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01-12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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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結束的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長陳竺透露修改后的醫改意見以及醫改五項重點改革的實施方案將于近期下發。這是去年10月醫改征求意見稿向社會發布后管理部門的首次回應,但會議中的另一條消息卻更為引人關注,就是在新一輪的醫改試點中將取消目前政策允許的藥品加成政策,我國公立醫院改革將取消所售藥品7%-15%加價。這一改革意味著醫院將減少7%-15%左右的售藥收入,而作為補貼醫院可以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的方式獲得一定補償。 從用意上看,取消這一加成政策目的所指正是飽受各界指責的“以藥養醫”政策。對其指責的泛濫給公眾產生了一種錯覺,即我國醫療問題的癥結便集中于“以藥養醫”,而“醫藥分家”之后所有問題便迎刃而解。的確,藥品由于其特殊性而在選擇和使用上缺少消費者的話語權,如果醫藥不分則必然出現一個近似的“賣方壟斷市場”。如果患者的利益只能依靠憑醫療工作者的道德約束,那無疑將患者的利益置于巨大的道德風險之上。 “醫藥分家”是此輪醫改必須要解決的問題,但如果我們將所有的希望寄托于分家本身則顯得過于樂觀。“醫藥分家”能夠杜絕醫護工作者被利益左右而影響治療的成本和效果。但我們不得不面對的是,這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目前人們切身感受到的就醫困難。 我們需要認識到醫療服務本身是一個高知識、高資本投入的部分,在一個市場經濟體中,它的從業人員和投入的資本必須得到合理的補償。以美國為例,2007年美國人在醫療上的支出共計2.2萬億美元占GDP總額的17%,人均醫療支出為7421美元。發達國家平均的水平為GDP的10%,即使是發展中國家也達到了GDP總量的7%~8%。在這樣的支出水平之下,醫療從業人員獲得了與其社會地位相符合的薪酬,患者得到了比較全面的醫療服務,這一體系中最大的支出者便是政府的醫療保障體系。 我們不妨看看中國的情況,我國直到2006年醫療支出才達到5.6%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這還是計算的全社會整體的投入,其中政府投入僅占GDP1%,進一步計算人均水平更低。在這樣的投入水平和投入結構之下,民眾必然面對一個負擔較重、水平較低的醫療服務,而改變這一現狀也是我們這次醫改所要完成的目標。 其實,醫改所需要改變的問題更是在醫療部門之外,它還需要更多的外部投入和更大的開支。政府必須加大這一方面的投入,方可在減輕公眾負擔的同時實現醫療服務質量的迅速提高。反之,如果沒有政府投入的增加,僅僅依靠通過“以某養某”的形式變換,只會離我們提高人民醫療水平的目標越走越遠。 不過,將改革的最終問題歸咎到投入不足上,似乎是某項改革難以推進的共有歸宿。我們有太多的改革因為資金問題而無法推進。不過,增加投入之后浪費和過度醫療問題是世界各國醫保都無法回避的問題,對于我們來說,當然也不能對浪費問題持放任的態度,我們必須加強制度建設,在未來的全民醫保制度建設中完善資金與項目管理的內容。但是這些都需要建立在人均醫療支出提高的基礎上,投入不足將會使這一切成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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