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簡稱《方案》)提出,要“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目前,取消公立醫院15%的藥品加成,已經開始在國內一些城市的試點醫院著手推行。筆者認為,政策的正確性毋庸置疑,而其如何運作則尚需探索。
當初,國家允許公立醫院售藥加成15%,是考慮到醫院財政補貼不足,讓醫院自行創收的一種權宜之計。但現在售藥加成已成為醫院的主要收入來源,一般占三甲醫院總收入的50%,二級醫院甚至達到80%。一旦取消藥品加成,切斷院主要的經濟來源,如此之大的虧空如何彌補?對此,《方案》中提出,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即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
然而,對于“藥事服務費”一項,目前并沒有一個權威的解釋,如何收取還是一個疑問。
另外,一項2007年統計數字顯示,所有公立醫院藥品收入高達2000多億元,如果取消15%的藥品加價,全國的醫院將少收入300多億元。即使政府能對此進行持續補貼,由于老百姓每次看病給醫院帶來的不是經濟收益,而可能是“虧本”,醫院對患者的服務態度也難免消極。這種情況在北京等地實施“藥品零差價銷售”的社區醫療機構已有所表現。如筆者常去的一家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2007年前實行自負盈虧,每天僅賣藥一項就有2萬多元的收入。由于該社區醫療機構人員不多,每個月的人均獎金很可觀,服務態度還算積極。自2007年“實施藥品零差價銷售”后,加之“收支兩條線”,其服務態度直線下降。筆者曾親眼目睹一名醫生與來就診的患者爭吵,當患者表示要向該社區醫療機構上級反映時,醫生竟然不屑一顧地說:“我們現在病人多,掙得少,正沒處說呢,你就替我們反映去吧。”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人們警惕,那就是藥品實行零加價后,藥價將受到嚴格控制。醫藥生產企業高定價、高回扣的推銷之路被堵死,要想取得原有利潤,在規模沒有擴大的情況下,個別企業有可能出現偷工減料、低限投料的現象。這不僅會影響藥品質量,還會給患者帶來用藥隱患,加重其經濟負擔。如此看來,要想解決以藥養醫造成的“看病貴”問題,僅靠取消藥品加成是不夠的,尚需配套措施保證。
首先,應明晰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保證該機制的可持續性。
其次,在重新配置醫療資源,將目前以大城市、大醫院、名專家資源配置為中心的公立醫療機構體系向基層社區、農村診所,以及全科醫生的資源配置模式轉移的同時,建立健全醫療機構的激勵機制,提高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
第三,加快醫藥產業結構調整,改變低、小、散、亂的現狀,擴大生產規模,為醫藥體制改革提供保障。
第四,盡快加大醫療保險覆蓋面,提高個人報銷比例和金額,實現全民醫療保障,為醫療改革提供經濟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