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5-2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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譽衡藥業于2011年5月4日至6日接受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的現場全面檢查,并于5月17日收到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1]6號——《關于對哈爾濱譽衡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公司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后,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長為組長的整改領導小組,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照相關規定,開展全面自查、梳理,深刻反思,并按照黑龍江證監局的要求進行認真整改。公司就本次黑龍江證監局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現將制訂具體整改措施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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