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2-03-07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東阿阿膠股權糾紛案 開庭無故取消 備受關注的聊城市國資委訴東昌府區國資委一案,12月16日再度開庭,但又臨時取消。 “他們不希望我們參加庭審。”拍下東阿阿膠(42.10,0.39,0.94%)股權的鑫富通公司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公司提前一日得知案件第二天開庭,但向法庭詢問時,卻被告知沒有開庭。16日趕到庭審現場,發現庭審又被臨時取消。 在他看來,法院的庭審拒絕鑫富通參加沒有道理。“鑫富通購買了建行基于以股抵債協議所享有的權利,法庭不應該拒絕公司參加庭審。” 12月19日,記者致電該案承辦法官、東昌府區法院民二庭庭長李洪林,他對為何臨時取消,以及何時再度開庭,均拒絕回答。 今年9月,聊城市國資委把東昌府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建設銀行(4.80,-0.01,-0.21%)東昌府區支行共同告上法庭,要求確認兩位被告參與簽訂的一份股份轉讓協議無效。 這份簽訂于1998年的協議約定,東昌府區國資局將其所持的東阿阿膠股份36萬股國有股轉讓給建設銀行東昌府區支行,用來歸還國資局下屬企業聊城制藥廠拖欠銀行方面的貸款本息。今年1月,建設銀行聊城市東昌府區支行又對這筆股權實施了公開拍賣,鑫富通公司在濟南競拍成功,卻發現這筆股權根本沒有到賬。鑫富通公司認為,公開資料顯示,東阿阿膠的股東只有2個,就是市國資委和華潤集團,那么,東昌府區國資局所宣稱享有的股權應該是由聊城市國資委代持。 “我們當時是看到股權價格合理,具備投資價值,所以通過公開和正式的流程拍賣拍下。但現在錢付出去了,股權卻沒有拿到手。”鑫富通公司上述人士表示。 他給記者出示了一份聊城市中級法院(2006)聊民二初第 134 號《民事判決書》復印件,其中有如下表述:東昌府區國資局所屬聊城制藥廠的凈資產,在1998年作為國有資產配股進入東阿阿膠,聊城市國資委代東昌府區國資局管理該股權。 不過,此前東阿阿膠在澄清公告中表示,在134號判決書中,區國資局在答辯中已經明確不持有公司股票。該《民事判決書》已于2007年12月12日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2007)魯民二終字第199號《民事裁定書》以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依法撤銷。 “134號判決雖然被撤銷,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兩級國資委均認可代持行為,并提供了代持協議,對此事實,又如何解釋?”上述鑫富通人士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