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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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新鄉白鷺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鄉白鷺”)的通知: 2009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31日收盤,新鄉白鷺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4,656,732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1.85%,平均價格47.68元/股。 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新鄉白鷺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累計已達到14,762,860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5.86%(公司2006年利潤分配方案為10轉增5股派1.6元,2007年利潤分配方案為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10股派發1元)。 截止2010年8月31日收盤,新鄉白鷺持有本公司股份56,387,540股(其中質押股份20,000,000股),共占公司股份總額的22.39%。本次交易后新鄉白鷺仍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公司的股權結構及控股股東均未發生實質變化。今后新鄉白鷺將根據資金需求情況繼續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具體內容詳見信息披露義務人編制的《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北京雙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