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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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無否決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北京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3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365,000,100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89.90%。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雷菊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監事出席了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審議和表決情況 大會審議并經現場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次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選舉雷菊芳、劉凱列、肖劍琴、邊巴次仁、辛冬生、王志強為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成員。 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選舉雷菊芳女士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2)選舉劉凱列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股;棄權0股。 (3)選舉肖劍琴女士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反對0 股;棄權0 股。 (4)選舉邊巴次仁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5)選舉辛冬生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6)選舉王志強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2、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次會議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選舉葉祖光、馬元駒、格桑索朗為第二屆董 事會獨立董事成員。 具體表決如下: (1)選舉葉祖光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2)選舉馬元駒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3)選舉格桑索朗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3、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本次會議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選舉何維穎、楊孟龍、成培基為第二屆監事會監事成員,與職工代表監事賈鈺、巴桑卓瑪組成第二屆監事會。 具體表決如下: (1)選舉何維穎女士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反對0 股;棄權0 股。 (2)選舉楊孟龍先生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3)選舉成培基女士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4、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的議案》。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現將該提案提請本次股東大會審議。 經修訂內容——將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條內容修訂為:“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經營范圍是:藥材收購加工;進出口貿易;貼膏劑、軟膏劑、顆粒劑、丸劑、散劑開發生產。” 表決結果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 股;棄權0 股。 三、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北京天銀律師事務所就本次會議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方式、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四、備查文件 1、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